4券商因质押违规遭罚 联储证券被暂停质押业务9个月
发布时间:
2019-12-26 17:2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
12月20日,沪深交易所同时披露了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港证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储证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宝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盛证券”)共4家券商的纪律处分决定。
4家券商均因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遭罚。其中,申港证券、华宝证券、国盛证券被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联储证券处分最重,为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9个月。
决定书显示,国盛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未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制度,未落实合规经营要求。沪深交易所对国盛证券作出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的处分,自2019年12月21日起(含当日)至2020年3月20日止(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
华宝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部分项目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沪深交易所对华宝证券作出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的处分,自2019年12月21日起(含当日)至2020年3月20日止(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
申港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部分项目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沪深交易所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的处分,自2019年12月21日起(含当日)至2020年3月20日止(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
联储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部分项目融入方的尽职调查不到位、个别项目内部审核机制不完善、对融出资金的用途持续跟踪不及时等问题。沪深交易所对联储证券作出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9个月的处分,自2019年12月21日起(含当日)至2020年9月20日止(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沪深交易所均表示将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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