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姜堰农商行三宗违法遭罚120万 江阴银行为股东
发布时间:
2020-04-09 18:0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
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泰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银保监罚决字〔2019〕15号)显示,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姜堰农商行”)存在贷款五级分类结果不准确、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开展同业业务三宗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泰州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据2019年上半年度报告,江苏姜堰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第二大股东为泰州市博时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7%;第三大股东为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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