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冬阳:从“三不腐”理论探究银行业机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路径与方向
发布时间:
2016-08-16 17:40
来源:
南京银行
作者:
南京银行纪委书记 监事长 吕冬阳

南京银行纪委书记、监事长 吕冬阳
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题中之义,更是自身提升管理水平、防范案件风险、爱护党员干部、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本文以“三不腐”思想作为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结合银行业反腐倡廉形势与南京银行纪检监察实践,试图揭示银行业机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外部压力与内在挑战,进一步探究新形势下应该把握的工作重点、实施路径与奋斗方向。
一、“三不腐”理论的内涵与意义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中央正风反腐的方向已经明确、路线图越来越清晰。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一战略思想包含三个层面:一是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二是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党员干部“不能腐”;三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党员干部“不想腐”。
“三不腐”理论具有系统性、逻辑性、互补性的特点。系统性,是指既包含从严治标、惩防并举的措施,又涵盖注重预防、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既体现了党的意志,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逻辑性,是指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缺一不可,统一于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不敢是恐惧被动的力量,不能是主动选择的力量,不想是平静升华的力量。互补性,是指三者目标一致,各有侧重,优势互补。前期关键是“不敢”,重点落脚在“不能”,终级目标是“不想”。这是中央在深入研究腐败发生内在机理基础上提出的有效对策,是一个力求标本兼治的过程,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医治病讲究视病情辨症施治,在辨别病因病理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所谓“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标本兼治”,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对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治标与治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只有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治本才有前提和希望。更进一步,反腐反到深处,是制度、管理、监督的博弈,是文化的对决,是信念的较量。“三不腐”思想涉及主观与客观、治标与治本、硬约束与软约束等诸多方面,须从惩戒、制度、文化等环节多管齐下,统筹推进。可知,从不敢、不能到不想,三个台阶,三个跨越,任务艰巨,道路漫长,是一个从外在强制到内在自觉的递进升华过程。
二、当前银行业反腐倡廉形势与任务特点
十八大以来,针对金融领域的反腐败力度空前,涉及证券、基金、银行等机构的案件频发,从基金经理、券商高管到银行行长均有落马。其中,银行业反腐工作成效突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从涉案机构、涉案人员到犯罪类型均有鲜明特点。据统计,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近一年的时间内,银行业机构因为涉嫌贪腐、违法违规操作等进入司法程序的涉案人员达127人。从涉案类型分析,涉嫌受贿犯罪75人,占比为59%;涉嫌挪用公款22人,占比为17.3%;其他如挪用资金、行贿、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也是高发领域。从案发机构分析,业务体量大、网点多、涉及面广的国有大行以及管理相对薄弱的基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属于案件高发区。从涉案人员分析,基层网点、经营部门负责人及一线业务操作人员合计占比超过70%,尤其支行行长更是案发的“重灾区”。
金融业不仅是反腐重点,更是社会大众与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对银行来说,案件风险和声誉风险紧密相关,一个案件的曝光,不仅会造成一定的资产和信誉损失,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更会带来巨大的外部舆论压力与严厉的监管措施。在反腐工作深入推进的同时,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也在持续加强。自2014年末起,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一行三会”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两加强两遏制”专项检查活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暂缓准入、下调评级、叫停业务、行业通报、联动问责等严厉措施,严肃查处、打击各银行业机构存在的违规经营、违法犯罪问题。
深入剖析已经发生的各类案件,挖掘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根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惩治不力,留下“敢腐”的空间。一个人敢不敢违法犯纪,其动因是多方面的,认真分析,较小的查处概率和较低的腐败成本是最直接的诱因。过去,对腐败行为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方法、措施和途径不够完善,处理时存在措施偏软、力度偏小的情况,权力监督的权威性没有充分发挥,导致纵容了一批党员干部。不少腐败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对“高压线”视而不见,对教育提醒听而不闻,对风险隐患麻木不仁,自以为运气好不会出事,或者就算出了事也能“摆平”。只要这种“漏网心态”普遍存在,“不敢腐”的目标就尚未实现。
(二)制度失灵,导致“能腐”的漏洞。案件频发的背后,往往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纪不严的制度执行力问题。许多制度办法“看似高压线、其实不带电”,“说是有把关、其实没人管”,导致管理无序、执行失当、监督失位、员工失控、屡查屡犯等一系列问题。“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如果制度执行严格到位、监督检查认真细致,个别从业人员即使有违法犯纪的动机和行为,也会被早早发现和纠正,不至于雪球越滚越大,最终身败名裂。归根结底,在于制度的“笼子”没有扎紧,“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存在漏洞。
(三)思想失防,产生“想腐”的动机。理想信念缺失或动摇,就会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最终导致腐败。少数银行从业人员的党性修养不够、道德观念不强,缺乏应有的原则底线与职业操守,在利益、人情等因素的引诱下一步步迷失了方向,最终滑进违法犯罪的深渊。银行业机构的腐败与作风问题,与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密切相关。因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宗旨、规矩、信念在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树立起来。
三、南京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实践
目前,南京银行党委下辖1个总行机关党委,9个分行党委,87个党支部,2028名党员,党员人数占全行员工总数的36%。近年来,行纪委按照上级精神,自觉吸收运用“三不腐”理论精华,立足自身实际、履行监督责任,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完善方式方法,整合监督力量、健全体制机制,持续从惩戒、制度和思想层面约束广大党员干部,为南京银行改革发展事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深化“两个责任”,构建层次分明的责任体系。一方面,坐实党委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种好“责任田”。2015年初,行党委书记与辖内40家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召开全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解落实责任清单。另一方面,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行纪委就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座谈交流,督促各单位领导班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履职尽责,强化对基层单位的检查考核。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等“五项清单”,将各项要求细化、具体化、任务化,为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责任倒查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整合监督资源,发挥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行纪委一方面深化与审计部门合作,探索建立了《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与审计部、人力资源部明确了“三责联审”的模式和方法。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全行转型发展、基础管理的现实情况,重点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管理漏洞等事项的揭露和查处,为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开辟了有效途径。另一方面注重与风险管理部门借力融合,切中纪检监察与风险管理的本质共同点,在道德背景排查、职业规范约束、违规问责处罚等方面进行合作,加大对员工思想行为的管控。行纪委参与监督风险管理部牵头实施的员工尽职调查与问责,对处罚标准、问责流程、后续执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多种方式与客户建立信息反馈渠道,严格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预防案件发生。
(三)推进“权力入笼”,构建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紧紧围绕全行改革发展战略,将落实 “两个责任”与强化经营管理责任相融合,以完善制度实施体系、岗位责任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监督检查体系和文化体系为主要内容,努力构建党员干部作风务实清廉、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监督制约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每周召开由党委成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在发展战略、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运作及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上做好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集体决策。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机制,落实提醒谈话、述责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基础管理提升工作为抓手,探索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的标准模式和工具方法,不断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投资交易、财务管理、授信审批、集中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强化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和监督。完善监督问责制度建设,健全有责必究、问责必严的问责管理体系,形成积极、正向的问责文化。
(四)突出思想引领,打造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梅园新村、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凭吊参观学习。坚持纪委书记约谈制度,对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不定期约谈,对群众有反映、信访有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持续开展廉洁从业教育,今年以来纪委书记亲自主讲廉洁从业教育课10余期,6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覆盖了基层和中层、前台和后台各个管理层级,不断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强化反面典型教育的震慑作用,专门编发了《银行业道德风险典型案例》,进行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并组织员工学习讨论,增强全员合规意识。做好重要节日期间的廉政教育提醒,明确纪律要求,营造节俭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减少公款消费、精简会务安排,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和报销标准使用经费。
四、路径探索与对策建议
银行业机构案件频发多发的现状,既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成果,也带来深刻警醒。银行从业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面对制度的漏洞、利益的诱惑与“围猎”的陷阱时,并非人人都能清廉自守,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面,笔者从“三不腐”理论出发,结合在南京银行纪委工作的心得体会,为银行业机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一)架设带电高压线,强化“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任何违法犯罪案件都是从违纪违规开始,南京银行纪委持续加强纪律审查力度,不断强化“纪在法前”的约束效用。这既是为了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惩治违纪违规行为,拔掉“烂树”;也是为了挽救已经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治疗“病树”;从而更好地教育、爱护更多党员干部,护好“森林”,为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环境。南京银行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坚持四项原则:
1.“惩、教”结合。当前,严问责、重惩治,依然是正风反腐最基础、最重要的内容,但应注意方式方法的创新与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一方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既不放过严重违纪案件,又注重抓早抓小,发现的一般性或初期的轻微违纪问题,就及时出手,杜绝放任自流、养痈遗患,达到爱护、保护、警醒党员干部的目的。另一方面,切实加强日常廉政教育提醒,广泛开展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2.“常、长”并重。对于正风反腐工作,仅仅依靠一两次选择性的“风暴问责”是不够的,必须常抓不懈,确保问责的持续性,形成常态问责工作机制。南京银行在坚持事后问责的同时,高度重视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既注重对重大问题实行惩处,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问责,坚决遏制不良风气。对作风建设,坚持看住一个个重要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循序渐进推动作风整体转变。行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作风建设,逢会必讲,时常提醒干部员工自觉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3.“表、里”相融。问责在于纠错,纠错在于预防。问责追究本身只是手段,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建立预期预警机制,使党员干部能够准确预测行为后果,主动避免失职失责行为。南京银行纪律审查工作坚持将事后追责与深层究责结合起来,既注重问责表面显性错误,同时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从严从速推动整改落实。行纪委不断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件,并向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源头治理延伸,为“不能腐”、“不想腐”打好基础、创造条件、开辟思路。
4.“人、技”相辅。严格员工管理与强化科技运用,二者应同步推进、缺一不可。南京银行一方面积极推进 “基础管理提升”工作,加强员工行为合规管理,加大监督惩戒力度,切实防范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员工从业诚信档案机制,在新员工入职前和新任干部提拔前,做好职业背景调查,防止“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另一方面,不断提升风险预警的信息化水平,综合运用全国工商在线系统、内部的合规监测分析系统、事后监督与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抓好各类业务的事后监督和员工操作行为的风险预警监测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文化建设
(二)划定制度红线,筑牢“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纪律是治党之重器,良规是治行之前提。党纪行规既是约束行为、用权履职的“紧箍圈”,也是党员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南京银行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努力构建预防、治理腐败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避免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筑牢“不能腐”的防范体系。
1.精准化设计。“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一些风险事件屡禁屡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规定过于笼统,不易操作,甚至存在矛盾冲突,未能形成互相衔接的严密体系。南京银行在“基础管理提升”工作中,要求各条线加强全局规划、突出精准,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针对违规事项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主体明确、权责清晰、具体量化、易于操作的长效制度体系,科学界定权力边界,切实堵塞漏洞,扎紧制度之笼,实现“良法之治”。
2.标准化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制度就要实行,有规矩就要遵守。倘若在执行中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久而久之,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必然受损。南京银行各条线持续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给制度的“高压线”通上电。同时,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
3.常态化维护。南京银行按照“基础管理提升”工作规划,一方面着手建立执行制度的预警反馈机制,及早发现制度和执行上存在的缺陷以及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偏差,结合新情况进行集中梳理、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另一方面持续梳理明确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和禁令,定期对权力过于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进行风险评估、权力分解、定期轮岗、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等,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事项发生。
(三)筑牢思想防线,夯实“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只有在“不敢”、“不能”的基础上,“不想”的境界才可能实现。南京银行坚持从理想信念、文化熏陶、组织学习、法治素养等方面多管齐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营造“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1.补足理想信念之“钙”。理想信念是安身立命的主心骨,是修身立业的压舱石。但是一个人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和法纪观念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职位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要加强自我修炼和自我约束,否则反而会因为权力扩大而导致自我膨胀和贪婪升级。行纪委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充分发挥示范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的作用,把抓好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营造克己奉公、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抗腐拒变的“免疫力”。
2.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其精华部分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警醒我们应该具备善始善终、始终如一的坚定意志;“吾日三省吾身”,是慎独慎微者的道德功课;“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蕴含“持身要严”的警觉和清醒;“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说的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南京银行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借助“善行义举榜”、“道德讲堂建设”、“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等平台载体,充分吸收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广泛传播正确的修身理念、廉洁思想、是非观念,以及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尚和谐的价值导向,挤压各种“庸俗文化”、“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建构起“责任金融,和谐共赢”、“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企业文化,为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凝聚力量、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3.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面对宏观经济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内外部形势,南京银行坚持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作为奋斗目标。正如曾国藩所说:“读书可以变化气质。”无论做人、处世、干事,还是修身、进德、立业,都离不开学习。通过勤于学习,养成一种自信踏实的气度,培养一种高瞻远瞩的眼界,修炼一种天下为公的情怀,久而久之,精神得到充实、人格日臻完善、能力逐渐增强,自然而然就会远离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保持洁身自好,崇尚奉献奋斗。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过程,要引导员工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需要、一种工作习惯、一种精神追求,建立起持续运转的深层次学习循环。
4.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提倡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反腐倡廉建设与依法治国方略关系密切。很多腐败分子在忏悔录中,都记载着他们当初因缺乏法治素养、法纪观念最终导致跌入法网的惨痛教训。法治是框架和轨道,也是理念和方法。鉴于银行从业人员日常工作中要接受各种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的约束,南京银行充分利用培训、检查、考试等平台手段,建立起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机制,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引导大家把“合不合法、合不合规、合不合程序和要求”作为一种良好的思维习惯和工作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努力做到知晓法规规定、理解法规内涵、明白违规风险,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操作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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