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金融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0 09:33
来源:
作者:
金政研办发〔2024〕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根据中国金融政研会2024年工作计划,定于10月28日至11月2日在北京大学举办全国金融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各成员单位可推荐总部相关部门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骨干;与我会日常对接联系工作的负责人;“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学习强国号”通讯员。
各有关成员单位限报1名同志参加本期培训班,报满截止。部分金融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负责人、学雷锋模范等将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采取专题授课、分组研讨、现场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训班将邀请北京大学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史、金融高质量发展与风险防控、危机公关与媒体应对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
三、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
(二)培训地点:北京大学(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三)报到时间:2024年10月28日12:00-17:00报到。
(四)离校时间:2024年11月2日13:00前离校。
四、报名材料
请参训人员务必于 2024年9月29日17点之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盖章扫描件、标准2寸证件照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中国金融政研会思想教育部。
五、培训要求
(一)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训,学习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等任务,自觉遵守培训的管理和要求,充分展示良好的素质和学风。
(二)学员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次培训统一安排学员在校内住宿及用餐。学员培训期间不举行集体会餐,不得受邀外出就餐。
(三)学员在校期间,要着装得体。按北京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不允许有推迟报到、提前离校、违规违纪等情况发生,否则作退训处理。
(四)学员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和本次培训学习收获,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学习体会,于10月31日前提交。学习体会将择优在有关主流媒体刊发。学员修完规定课程,通过综合考评,准予结业并颁发“北京大学结业证书”。
(五)学员结业后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在校期间的学习和思想教育情况。
六、有关费用
(一)本次培训学习的培训费、资料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
(二)参训学员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各学员单位按出差办理。
校内公寓分为大床间、标准间等房型,价格分为558元/日、598元/日及以上。每位学员一个房间。由于房源有限,将随机分配住宿房型,由北京大学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思琪 010-68394615 蒋泽然 010-68600904 刘一林 010-68394116
电子邮箱:bgs@zgjrzyh.cn
附件:全国金融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修班报名表
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办公室
2024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全国金融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修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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