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金融史16|发行新人民币,稳定和健全新中国货币制度
- 分类:金融党建
- 来源: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新中国金融史编写组
- 发布时间:2023-09-28 18:47
- 访问量:
【概要描述】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后,独立自主发行人民币,逐步建立起统一、稳定的新中国货币制度,对于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均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自1950年3月开始,国家争取财政收支、物资调拨、现金收支的平衡,制止物价上涨,充分有效发挥了货币职能,人民币还经受住抗美援朝战争的考验,成为稳定的法定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人民币已经成为人民计价和国家编制计划、推行经济核算的价值标准,彻底改变了以黄金、银元、外币以及各种折实单位和物资作为计价和核算标准的情况;作为流通手段,人民币已成为全国城乡市场商品交换的媒介,已经深入城市和乡村,成为发展城乡物资交流的交易媒介,而彻底地改变了伪币、外币、银元等混合流通的情况;作为支付手段,人民币已经成为按劳计酬和国家财政预算、信贷事业延期支付或提前预支的稳定通货,改变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态下信用事业严重萎缩且投机猖獗的情况;作为储蓄手段,人民币已经成为工人、职员、农民等人民群体和各行各业节约储蓄,积累社会主义工业化资金的工具,改变了人民群众存货不存钱,储蓄事业停滞的情况;此外,人民币在国际清算方面已经逐步地建立了国际信用,开始有利于发展国际贸易。
新中国金融史16|发行新人民币,稳定和健全新中国货币制度
【概要描述】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后,独立自主发行人民币,逐步建立起统一、稳定的新中国货币制度,对于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均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自1950年3月开始,国家争取财政收支、物资调拨、现金收支的平衡,制止物价上涨,充分有效发挥了货币职能,人民币还经受住抗美援朝战争的考验,成为稳定的法定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人民币已经成为人民计价和国家编制计划、推行经济核算的价值标准,彻底改变了以黄金、银元、外币以及各种折实单位和物资作为计价和核算标准的情况;作为流通手段,人民币已成为全国城乡市场商品交换的媒介,已经深入城市和乡村,成为发展城乡物资交流的交易媒介,而彻底地改变了伪币、外币、银元等混合流通的情况;作为支付手段,人民币已经成为按劳计酬和国家财政预算、信贷事业延期支付或提前预支的稳定通货,改变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态下信用事业严重萎缩且投机猖獗的情况;作为储蓄手段,人民币已经成为工人、职员、农民等人民群体和各行各业节约储蓄,积累社会主义工业化资金的工具,改变了人民群众存货不存钱,储蓄事业停滞的情况;此外,人民币在国际清算方面已经逐步地建立了国际信用,开始有利于发展国际贸易。
- 分类:金融党建
- 来源: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新中国金融史编写组
- 发布时间:2023-09-28 18:47
- 访问量: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后,独立自主发行人民币,逐步建立起统一、稳定的新中国货币制度,对于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均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自1950年3月开始,国家争取财政收支、物资调拨、现金收支的平衡,制止物价上涨,充分有效发挥了货币职能,人民币还经受住抗美援朝战争的考验,成为稳定的法定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人民币已经成为人民计价和国家编制计划、推行经济核算的价值标准,彻底改变了以黄金、银元、外币以及各种折实单位和物资作为计价和核算标准的情况;作为流通手段,人民币已成为全国城乡市场商品交换的媒介,已经深入城市和乡村,成为发展城乡物资交流的交易媒介,而彻底地改变了伪币、外币、银元等混合流通的情况;作为支付手段,人民币已经成为按劳计酬和国家财政预算、信贷事业延期支付或提前预支的稳定通货,改变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态下信用事业严重萎缩且投机猖獗的情况;作为储蓄手段,人民币已经成为工人、职员、农民等人民群体和各行各业节约储蓄,积累社会主义工业化资金的工具,改变了人民群众存货不存钱,储蓄事业停滞的情况;此外,人民币在国际清算方面已经逐步地建立了国际信用,开始有利于发展国际贸易。
新中国成立前后战争一直持续,一片萧条的城乡经济百废待兴,物价波动、货币贬值在所难免。虽然1950年3月统一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物价稳定得以实现,人民币已具备货币职能,但是为恢复生产而不得已增发货币的影响仍是余波未平。旧币票面额很大,动辄以万元为单位,票面价值过低,而一元、五元、十元甚至五十元的纸币又很少使用,本位币元和辅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仅失去了意义,而且使记账和计算更加繁琐。这些问题极大阻碍了人民币国际与国内支付与流通的便利使用,影响了人民币作为价值尺度、价格标准作用的正常发挥,更不利于提升人民币的国际信用。发行新币和收回旧币已是普遍共识、势在必行。因此,为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新中国的货币制度,充分发挥货币职能,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市场流通的旧人民币的动议很快提上了日程。
一、审慎研判,正式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发行新币的指示》
早在1950年7月,中财委即已着手思考印新币换旧币,并上报毛泽东同志和中共中央,但在如何确定新旧币比值、选择发行时机、解决纸币防假、制定兑换政策等关键问题上的讨论一直未有定论,党中央决定慎重谋划,周全决策,尽可能实现新币换旧币的平稳过渡。1953年11月3日,在陈云同志主持下,中财委向毛泽东同志并中共中央提交《关于发行新币问题的请示报告》,对兑换政策、新旧币比值、发行时机等事关新币发行悬而未决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方法建议,为中共中央的决策提供依据。
关于兑换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些国家在以新币替代旧币流通时,为达到财富重新分配或减少货币流通量的目的,采取了不同的兑换政策。苏联1947年进行货币改革时,考虑到卫国战争时期发行货币过多,货币流通量与配给价不相适应,而这些货币又多掌握在少数投机者手里,因此,采取了十比一的兑换率收回多余的货币。同时,对银行存款也采取差别兑换的方法,即在规定限额内的储蓄存款以一比一兑换外,其余均贬值兑换,数目越大,贬值越多。时值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正强调全面学习苏联,不少人主张发行新币时仿照苏联做法。面对这种争议,陈云同志在《请示报告》中分析了我国的实际国情,认为不宜实行苏联的办法,主要因为:“(一)中国没有远离市场的配给价,因此,也就不像苏联那样,有多余的货币必须收回。如果采取苏联办法,就要收缩市场必需的货币流通量,而造成物价下降。(二)目前我国工农群众生活尚不优裕,而现钞持有者多为职工、农民、市民及小商人,如采贬值兑换方式,将使职工、农民、市民受到损失,势必引起他们不满。(三)如采用苏联一九四七年货币改革方式,其措施本身就是对私人资本的一种打击,加上物价下跌的结果,将招致私营工商业萧条、倒闭,职工失业。(四)对国家工资政策、物价政策、财政计划,亦将由此引起很大变动。”基于上述分析,《请示报告》认为:“发行新币时,不宜采取苏联一九四七年的货币改革方式,而应采取等价划一的兑换方式(即换得新币后,仍一律保持原有价值),并避免与发行新币同时调整物价和外汇牌价,使发行新币在风平浪静中进行。”报告还指出:“根据上述性质,发行新币的措施,可名副其实地叫做 ‘发行新币’,而不称之为 ‘货币改革’,以免引起误会。”
关于新旧币的比值:《请示报告》提出以新币一元比现行人民币一万元较为合适,并从三个方面申述了理由:一是,“货币价值习惯上都是以金银和外汇作为衡量的标准”。目前国内黄金、银元和外汇的价格与抗日战争前(一九三六年)的价格比较,约各上涨八千倍至一万倍左右。“新旧币比价定为一比一万是接近于战前币值的水准的”。二是,“现在流通的人民币,其票面额最大为一万元”,相等于新币的一元;而流通中“最小的票面额一般是一百元”, “恰合新币最小单位一分”。这样,新币一元比旧币一万元,“是符合当前国内经济情况和市场流通习惯的”。三是,“一九五一年以人民币收回东北币时,按当时牌价以人民币一元兑换东北币九元五角,在折算上引起很大麻烦,不少群众因此受骗吃亏。接受东北经验,新旧币比值以一比一万的整数为最好。”
关于发行的时机:《请示报告》通过仔细计算,提出新人民币发行的时间“可决定为一九五五年一月一日,不宜再延迟”。理由是:“因为现行人民币千元及千元以下的票子有百分之八十五是一九四九年印的,现已逐渐破烂,一年以后将全部破烂不堪。如果不在一九五五年发行新币,明年必须用很大部分的印刷力来印旧票子,不但浪费很大的财力、物力与印刷力,且纵使新币延迟发行半年或一年,仍对新币印刷的准备工作无补。”
又历经一年的调研研判,1954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正式下发《关于发行新币的指示》。《指示》指出:“为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我国的货币制度,整理货币流通,缩小票面额,便利计算和使用,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已批准于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开始发行一种单位价值较高的新币,收回现行的人民币。”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收回旧币。《命令》明确新币面额主币分为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五种,辅币分为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六种,每种券别版面均印汉、藏、蒙、维吾尔四种文字。
二、《中共中央关于发行新币的指示》主要内容
对新币含金量采取“暂不规定”的策略。当时的国际惯例是,根据1945年12月27日成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参加国要规定货币含金量,各国普遍规定了本国法定货币的含金量。货币规定含金量的实际作用,主要是为了规定对外币的比价,并把这一比价固定起来。我国这次新币的发行并未采取国际惯例,《指示》认为暂不规定含金量为宜。这一决定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我国对苏联非贸易的卢布与人民币比价,业已与苏联签订议定书(人民币与朝鲜币、蒙古币、越南币均已采用同样方式解决)。二是对资本主义国家货币比价,主要考虑由于许多国际因素,一时尚难完全掌握,若过早地固定下来,就会陷入被动局面。所以,对人民币与卢布的比价(包括与其他人民民主国家货币的比价),可用协议方式解决;而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外汇牌价,则可根据经济利益灵活掌握。三是货币含金量,随时都可规定公布。新币发行后,如果觉得规定含金量有必要时,再确定公布也为时不晚。此外,参考苏联做法,也是到1950年3月才规定卢布的含金量。
对新人民币发行时机的研判。经过统筹考虑与综合考量,《指示》决定于1955年推行新人民币。1955年新人民币是在我国已建立起独立、统一、稳定的货币制度基础上推行,这一年抗美援朝战争已胜利结束,国防力量得到进一步巩固,财政收支、物资调拨、现金收支达到初步平衡,商品和黄金都有所积累,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已经启动,需要进一步强化金融货币在执行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以便对企业进行货币监督,巩固企业的经济核算制,畅通全国物资交流,与此同时,也彻底粉碎美蒋集团利用新中国旧币体系漏洞的攻击图谋。
新币兑换坚持一律同等比价原则。新币发行采取对货币持有者不分阶层、不分现钞与存款一律同等比价兑换的办法。新币的发行关系团结稳定大局。当时我国经济包含了多种经济成分,农业比重大,农业人口多,市场上流通中的人民币,持有最多的群体是将近五亿的农民,职工与城市居民第二。如,根据1954年4月份的调查估算,在热河省(原省级行政区,1955年7月30日撤销)市场流通的货币中各阶层所占的比例为:国家机关、企业、合作社持有14%,资本主义工商业3.3%,职工3.5%,居民5%,农民74.2%。在城市,市场货币主要的持有者是职工和居民,如沈阳市货币流通在各阶层的分布情况大概是,国家机关、企业、合作社18.1%,资本主义工商业34%,职工15.8%,居民25.4%,市郊农民6.7%。如若采取将旧币贬值若干,进行差别兑换的办法,就相当于对社会财富进行一次再分配,就会直接损害到农民、工人的利益,不仅会破坏巩固工农联盟的大局,而且会使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经济遭遇通货紧缩,引起全国物价下跌,市场停滞,最终无法实现新币换旧币的平稳过渡。
新币与旧币的比价规定。在《指示》中,将新币与现行人民币的比价确定为新币一元等于旧币一万元。这一兑换比值的确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当时国内黄金、银元和外汇价格与抗战前的价格比较,约各上涨八千倍至一万倍左右。新旧币比价定为一比一万,较接近于战前币值。二是流通的旧币以一万元券为主,相等于新币的一元券,流通中最小的旧币票面一般是一百元,恰合新币最小单位一分。《指示》中规定的兑换比价符合当时国内经济情况和市场流通习惯。三是新币与旧币比价定为一比一万的整数,可以便利群众折算。
发行时间和旧币回收办法的明确。考虑到一月份正处于节日期间和城乡物资交流的旺季,为了避免影响生产流通和方便群众,《指示》决定新人民币改在淡季的三月一日起发行。新币发行后,旧币采取只收进不付出的办法,旧币收回主要通过银行机构、国营企业、合作社及税收机关等业务渠道来开展,必要时由各地银行增设或委托兑换新币机构进行。
新币发行的组织保障。新币发行无疑是一项繁重而细致的系统性工程。为保障新币的顺利推行,《指示》要求各级党委组织和监督有关部门,一是做好发行新币的宣传工作。要防止敌人特务和破坏分子在发行新币过程中造谣破坏和投机欺骗等活动,防止由于人民群众对发行新币性质的误解可能引起的市场一时混乱;二是在发行新币时严防美蒋的扰乱。要坚决打击美蒋集团不断伪造人民币,以香港、澳门为基地向我国沿海等地用各种方式扰乱金融秩序的无耻行为;三是加强新币的运输和保管工作。各地所缺库房,应由当地人民政府设法解决。新币保管运送中的警卫工作,责成各地公安部门负责,必须保证绝对安全;四是重视旧币的销毁。
新币发放过程中极易引发物价大幅波动。为了进一步保障“发行新币工作在风平浪静中进行”,防止可能发生的物价波动、市场混乱以及人民群众对发行新币的误解,《指示》明确了先党内传达再国务院部署的步骤,“此项工作先在党内布置,于一九五五年一月份布置到县区。并在各机关、团体、企业、合作社党员干部中进行传达。公开宣传俟国务院关于发行新币命令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国务院于1955年2月10日专门下发《关于发行新币防止发生物价波动的指示》。《指示》中规定:“各种商品的折价不论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或私营,均一律从旧币单位价按新币折算律折合,不能上调或下舍。”“合作社至迟在二月十五日以前将零售价格基本上与国营商业拉平,其他所有国营企业自一月底至发行新币后两个月内不得调高货物价格。”紧接着,2月17日,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21日命令正式公布。
新币的发行还关系到国际贸易。当时苏联与我国的经贸关系最为紧密,人民币的发行必然要考虑到与卢布的比价。1955年2月17日,周恩来同志在接见苏联尤金大使时指出,由于新币的发行,人民币同卢布的比值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原来是1个卢布换5000元人民币,变为1元新人民币换2个卢布。由于发行新币不影响物价的变动,所以卢布并未贬值。到1955年6月11日,新人民币发行工作在“风平浪静”中圆满结束,同日起旧人民币停止收兑。1955年发行新人民币是财政金融领域的一件大事,成效卓然,不仅市场金融物价维持稳定,而且因新币使用简便,流通便利,极大提高了人民币的威信和稳定性。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尚明曾回忆道:“一九五五年发行新的人民币,由于实行提高人民币威信和稳定性的正确的兑换政策,规定了适当的兑换比率,选择了良好的发行时机,同时提前公布发行时间,广泛组织宣传和周密部署各项准备工作,所以进展非常顺利。从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开始发行新人民币,到六月十日在市场上已全部取代旧人民币流通,并且做到了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心安定。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国家,新政权刚刚建立几年,只用一百天时间就顺利地完成了发行新币、兑换旧币的工作,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新人民币发行兑换传单》
(总编著:濮旭)
相关链接:
版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7层 邮编:100037
联系电话:010-68600891 010-68600894 电子邮箱:bgs@zgjrzyh.cn
主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金融文化建设协会)
京ICP备11047069号-1 丨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