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金融史13 | 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过渡时期总路线与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
- 分类:金融党建
- 来源: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新中国金融史编写组
- 发布时间:2023-05-2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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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1952年,新中国已经走过了三年光辉胜利的历程,在政治、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民经济顺利恢复,远超预期。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取得伟大胜利,“三反”“五反”运动业已结束。1953年,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拉开帷幕。在中国的大地上,处处充满生机和希望。当此之际,下一步应当怎么走?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对这些迫切问题的探究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作出通盘的、长远的考虑,酝酿形成对今后中国的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新中国金融史13 | 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过渡时期总路线与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
【概要描述】 1952年,新中国已经走过了三年光辉胜利的历程,在政治、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民经济顺利恢复,远超预期。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取得伟大胜利,“三反”“五反”运动业已结束。1953年,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拉开帷幕。在中国的大地上,处处充满生机和希望。当此之际,下一步应当怎么走?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对这些迫切问题的探究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作出通盘的、长远的考虑,酝酿形成对今后中国的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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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新中国已经走过了三年光辉胜利的历程,在政治、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民经济顺利恢复,远超预期。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取得伟大胜利,“三反”“五反”运动业已结束。1953年,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拉开帷幕。在中国的大地上,处处充满生机和希望。当此之际,下一步应当怎么走?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对这些迫切问题的探究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作出通盘的、长远的考虑,酝酿形成对今后中国的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确立
到1953年,朝鲜战争接近尾声,毛泽东同志估计,世界战争大体上十年到十五年打不起来,争取十五年不打仗是可能的。此时,他不仅考虑着中国如何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问题,而且还集中思索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并逐步形成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想理论。
关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马列主义理论原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探讨“过渡时期”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存在着从前者向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注:这里说的“共产主义社会”,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它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并指出这是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因而在各方面还带着旧社会痕迹的共产主义社会,这里虽没有用“社会主义”这个术语,而实指“社会主义社会”。通常说的共产主义,指的是马克思所称的“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在马克思过渡时期理论的基础之上,列宁对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阶段划分进行了扩充和深入的研究,并总结归纳了过渡时期特点:(一)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要有许多艰苦的过渡阶段;(二)不可能有纯粹的资本主义过渡到纯粹的社会主义,每个国家这种过渡的形式和阶段都不相同;(三)各国都有各自所处的过渡的具体形式和阶段。列宁同时还创造性地划分了社会主义的不同阶段: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与发达社会主义。
以上学说是理解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特征或特点的理论源点。
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与提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构成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的独特特征。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时刻关注着国内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状况变化,思考各种经济成分的力量对比和特征规律。早在1952年9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同志谈到,“工业,私营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国营占百分之六十七点三,是三七开;商业零售是倒四六开。再发展五年比例会更小(资小我大)”;资本主义的“性质也变了,是新式的资本主义: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技术公开,财政公开……他们已经挂在共产党的车头上了,离不开共产党了。”“农村也是向合作互助发展”。基于对当时工业、商业的公私对比、资本主义形态和农村合作互助形势的客观分析基础上,毛泽东同志最早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预想:“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
从具体数据来看,我国工业生产总值的公私比例到1952年10月,国营上升到67.3%,私营下降到32.7%,国营经济已经超过私营经济,铁路全部国营,银行几乎全部国营,出进口贸易私人经营者也极少,全国主要商品已由国家控制。经历“五反”运动后,私营工商业通过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纳入国营经济轨道;在农村,继土改之后,生产关系更加深刻的变革在悄然兴起,全国参加互助合作运动的农民已有40%,在老解放区则有70-80%,全国已有几千个以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出现了几个集体农场,中国农业经济正朝着集体化方向迈进。
革命性质的转变取决于社会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的变化。在新中国建立刚刚三周年之际,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奇迹般地提前完成,工商业国营、私营的产值比例发生了根本性互换,经济领域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已显露端倪。毛泽东同志敏锐察觉到社会经济出现的积极变化,当机立断改变在七届二中全会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提法,并在1953年2月2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酝酿思考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确立。对总路线的制定和公布,毛泽东同志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和稳妥的步骤。总路线的酝酿和形成、传达和宣传,中间经过了中共中央的多次会议、全国财经会议、全国政协常委扩大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的充分讨论、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其中涵义包括了过渡时期的起点、时限和总任务。起点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也就是说,新中国一成立,中国革命就转入了第二阶段即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关于时限,毛泽东同志认为:“根据几年来的经验,大概十年到十五年是一定需要的。”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包括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两个部分,即“一化三改”。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主要内容和总任务。“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惟一的经济基础。”对于这条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行的观点,毛泽东同志以一段生动的注解,表达了他的认同:“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当时我国五种经济归总起来,实际是三种基本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与此三种基本经济成分相对应的阶级分别是: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主要是农民)和资产阶级。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发生特殊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形态,在个人所有制和劳动集体化的特殊结合基础上产生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
相较于以往马列主义者的相关论述,毛泽东同志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理论最为系统,他把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关系,比作“主体和两翼”:“我国经济的主体是国营经济,它有两个翅膀即两翼,一翼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粮食征购(对农民的改造)。”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的方法论,“一化”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在转变为社会主义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三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对私有制的改造思想,“一化三改”扩大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力量和计划经济的范围,扩大了社会主义经济基本规律的作用范围,同时也缩小了价值规律、剩余价值生产和增殖规律的作用范围。
二、过渡时期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
社会主义革命无法“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有全盘计划。过渡时期是从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向另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转变的时期,在这个过渡时期,虽然社会主义成分一天天地在增加,但是多种经济成分的运行规律依然发挥作用,其中,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突出体现为计划经济规律,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受剩余价值、生产与增殖的规律支配,个体经济受商品经济规律约束,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与合作社经济成为了复合体。在过渡时期的经济条件下,货币、利润、利息等价值杠杆必然存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一般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货币发行流通规律交汇作用。
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金融贯穿于过渡时期社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整套金融体系必须与“一化三改”配合才能达成总路线的宏伟目标。“一化三改”提出后,在总路线的指引下,金融工作主要任务体现高度集中的计划性,不断根据“一化三改”的演进历程及时作出相应的纠偏和调整,以弥合宏观理念与具体实践之间的偏差,在遭遇复杂的社会经济条件时及时进行本土化的纠偏与创造,体现了与过渡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发展思路和方式。这一时期,新中国金融事业进行了以主要任务为导向的一系列尝试,从指导思想、宏观计划、管理体制、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突破马克思金融理论的认识局限,扬弃苏联既定模式,奠定和巩固了以国家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助力国家在短短四年内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金融业主要任务的部署展现出,我国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形态向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更高社会形态演变中,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金融运行的机理和图景。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银行工作的方针与任务
根据党和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国家银行确定1954年的主要任务为:一是在国家统一的政策计划下,与财政部门密切联系,使预算与信贷结合,努力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节约资金使用;二是加强对国营企业的信贷、结算、现金管理等工作,发展人民储蓄,吸收社会游资,以集中资金;三是主要支持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发挥银行对企业完成国家计划和节约资金方面的监督作用,以利于发展国营经济,扩大商品流转和稳定市场,支持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四是逐步扩大并合理使用农贷,发展信用合作,调剂农村资金,打击高利贷,以促进农业和手工业者的合作化,发展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五是掌握放款、金融管理等为武器,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鼓励其向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六是努力争取更多的侨汇收入,加强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协助滞销物资出口,改进国际清算工作;七是经理金银作为国际支付的后备力量,为国家建设集中外汇资金,支持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以利于国家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八是加强银行系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进一步贯彻社会主义国家银行的政策,反对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和观点,反对主观主义,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使银行工作努力为贯彻总路线、总政策而服务。
1954年的国家银行工作任务凸显了“一化三改”的任务焦点,以及围绕“一化三改”这一核心目标而展开的如政治思想工作、支持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争取侨汇、经理金银等一系列政策部署。一化三改从1953年陆续开展以来,全国热火朝天地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奋进,市场上开始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新情况:国家大量投资于基本建设,农业生产赶不上国家工业化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需要,日用消费品的生产赶不上人民购买力增长的速度,若干商品供不应求。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深入,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更加复杂,货币投放与回笼的季节性和就地投放、就地回笼的趋势日益显著。这一系列意料之外的情况迫切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及时的调整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1954年,国家调整了对市场工作的安排,主要是:加强对全国市场的统一领导,明确划分国营和合作社商业的分工;对整个社会商品流转和公私比重,统一筹划全面安排,不仅要掌握货源,而且要将商品正确分配出去;对私营商业的改造,更加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到1955年,在“主体和两翼”指导思想和调整市场的总要求下,国家银行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聚焦于国营、合作社和私营商业工作,对准三个方向:积极配合加强国营商业的批发工作,支持社会主义商业的发展与巩固;配合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加强资金供应以改进农村“统购统销”工作。其主要任务的内容包括:
一是在积极配合加强国营商业的批发工作方面,首先是通过按计划供应资金,以支持国营商业进货,充分掌握货源。同时,协助企业防止盲目进货,防止因盲目进货而造成的地方工业的盲目生产现象。其次通过改进结算工作和开展结算放款,对国营商业经中央站、二级站到县商店的内部调拨,予以帮助和方便。加强对企业业务和财务的研究工作,积极协助和督促企业改善推销工作,全面完成商品流转计划。再次是在加强批发兼顾零售的情况下,银行放款积极支持对基层供销合作社进货,使供销社能根据农民的需要,适当增加库存。同时,通过按照供销社商品流转计划实际执行情况掌握放款,督促完成销售计划,以改善对农村的商品供应。
二是在配合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在城市主要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在农村主要是支持合作经济的发展。国家银行对有困难的私营商业,因地制宜,根据各地改造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支持。但放款严格用于进货和商品流转,秉持原则,加强监督,避免放款变成救济。
三是在加强资金供应以改进农村“统购统销”工作方面,充分供应资金,支持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和必须掌握的其他主要农产品的收购。由于国家对主要农产品实行了统购统销政策,农村货币投放集中,收购农产品所投放的货币,主要依靠对农村供应商品来回笼,就地回笼的趋势日益显著。国家银行就地回笼的主要措施,一是从信贷结算工作方面督促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完成销售计划,二是通过信用合作社和县区的银行机构发展农村储蓄、收回到期农贷的办法组织货币回笼。
1956年全民进行经济建设情绪更加高涨,基本建设和工业生产任务紧锣密鼓。为适应国民经济情况和各部门情势,有条不紊供应资金,国家银行在1955年基础上调整和丰富了1956年主要任务:一是通过改进信贷、结算工作,积极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支持和监督各经济部门提前或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发掘内部潜力,合理使用资金,增加积累;二是积极支援农业和手工业合作化,促进农业增产计划的完成。首先结合当地农业增产措施,合理地运用农贷资金;三是支持公私合营工商业正常地进行生产和经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四是努力动员群众的资金,以供应各部门的信贷资金需要。以上四方面任务定位是在“主体和两翼”模式实践中不断提炼、修正、总结而得出,衍生了更为具体的政策策略,以应对支持“一化三改”中的现实诉求和具体考量:
一是改进信贷、结算工作通过以下路径展开:1、努力动员群众的资金,以供应各部门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从而使财政腾出资金投入基本建设;2、通过扩大推行新放款办法,加强信贷监督作用,注意反映盲目生产,追求数量,忽视品种、质量的偏向;3、配合企业贯彻执行订货、供货的合同制,加强结算监督,以促进供、产、销结合和各企业部门之间的协作,并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4、在支持和监督商品流转计划的完成中,加强现金出纳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发挥信贷监督作用,监督销售计划的完成并及时反映商品调拨、库存摆布及组织销售中的问题,作为党和政府在掌握市场情况的助手。
二是结合当地农业增产措施,合理地运用农贷资金,支援农业和手工业合作化。由于当时农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需要的生产资金逐渐增多,这些资金来源除主要依靠动员群众自己人力、物力、财力外,还包括国家对农业的大量财政支援。国家银行通过信贷、结算工作的监督作用防止其盲目追求数量,造成积压;同时结合农产品收购,领导信用社大力组织信用回笼,收回到期农贷,开展农村储蓄,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安排用款计划,以支持农产品收购。
三是根据当地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步骤和进度,积极了解公私合营工商业的情况,经过当地党政领导机关批准,有步骤地改进对公私合营工商业的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工作,推动其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四是努力动员群众的资金,以供应各部门的信贷资金需要。1956年城市储蓄存款计划增加5亿元,农村储蓄存款和农业合作社存款计划增加20亿元。这也是银行当时的主要资金来源。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保险工作的方针与任务
1953年6月17日,第三次全国保险会议召开,财政部作出关于今后保险工作的指示,明确保险工作的方针为:通过国家保险业务,组织分散的社会资金,促进国家和社会财产的安全互助,提高人民福利,同时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1953、1954年保险工作的方针主要说明和强调了保险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但未对过渡时期国家保险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发展方向予以明确,对保险应保障生产持续和促进生产发展的内容也未作相关规定。根据苏联经验,对于全民所有制的国营经济,基本上由国家后备力量来解决灾害补偿问题,所以,自总路线公布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在非全民所有制的范围中,也就是在国家资本主义工商业、私营工商业、合作社以及人民群众。
由于“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的提法没有做进一步的说明,此后一段时间保险业务出现只注重争取销售更多保险的“唯利润”片面倾向,而忽略了保险工作主要是创设保险基金、充实国家后备力量以及可以作为财政建设周转金的主要功能。有鉴于此,在1956年5月第五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适时确立了城市保险和农村保险的任务重心:一是适应农业合作化社会改革和农业生产大发展的需要,把工作的重点转向农村,积极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开展农村保险;二是必须根据新的情况,发展城市保险业务,适应客观需要。这次会议还明确了每一项保险业务办理应当掌握的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必须符合客观的需要,必须根据群众的要求,适当规定保险的保险范围;二是必须有助于促进社会财富的安全和生产的发展,减少损失,防止消极作用。在保险办法上和工作上要贯彻发挥群众力量保护财产的精神;三是必须考虑群众负担保险费的能力,同时要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农村金融工作的方针与任务
1954年中央决定了迅速、大量发展信用合作的方针,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发展生产的需要,1955年农村金融工作的任务确定为:充分地运用国家和信用合作组织的信用力量,广泛地动员农村闲散资金服务于以发展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积极扶持国营农业和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巩固与发展,帮助贫困农民和有困难的中农解决发展生产中的资金困难,并逐步引导其走上互助合作道路;大力巩固现有的信用合作组织,积极开展业务,限制农村高利贷剥削,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由于1954年信用社全年连续不断的成批发展,下半年集中新建近9万个社,所以新建社出现了一些业务、管理无法同步跟进的现象,中国人民银行在1955年3月全国农村金融会议上指出了新建社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新建社中约20%-30%的社业务不开展,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时间短、资金少、制度乱,不少社发生亏损,于是国家银行决定1955年先把现有的13万个社巩固下来。各省一般都停止发展,全力转向巩固。
随着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因各地合作化实现程度不一,农业信贷工作的中心任务转到农业合作化方面来,国家银行重点扶持农业生产合作化发展。国家银行和信用社一方面在国家大量增加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的情况下,结合各地实际需要及时把农贷发放到贫农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手中,加强对农贷资金的计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另一方面,注重信用合作社发展的全面规划。
(四)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的外汇政策
国民经济恢复后,国际经济事务活动随着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亚非国家的关系发展日趋活跃,国家对国际贸易经营的比重增加,外汇支出所需增速持续超过外汇收入增速,加之苏联给予我国的贷款已经用完,并需逐年还本付息,外汇资源紧张,所以,1954-1956年间,外汇工作的主要任务凸显三大焦点:加强对非贸易外汇收支的管理,争取侨汇和对私营进出口商的利用、限制、改造。1954年,明确外汇工作总任务是:要协同有关部门努力增加外汇收入,节约外汇支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更好地为国营对外贸易服务。
为扩大出口,保障国家保持充足的外汇后备力量,不至于影响到国防建设、各种工业设备、工业原料及某些国内市场亟须的物资进口,防备国内生产和国际上意外情形,外汇工作采取以下基本政策:一是对出口有销路、增产有可能的商品,作出一定时期的产销方案,有计划地积极地逐年增加生产。国营对外贸易和商业部门通过价格政策及改善收购工作,以刺激和扶助生产的发展,尽可能满足出口需要;二是坚决贯彻内外销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只有扩大出口才能扩大进口,对非人民生活所必需和对国内市场影响不大的出口商品,坚决采取节约消费的措施,尽可能挤出来以供出口。同时,对外贸易部门还必须积极发现新的出口品种,改善出口商品的质量,加强次要商品的采购与出口工作。随着国家工业的发展,应适当扩大工业品出口,多举措恢复和打开一些轻工业品国外销路;三是在外汇使用上实行严格节约;四是统一外汇管理,有计划地全面地加以安排;五是设法增加侨汇收入;六是纠正不少地区不问商品,随意禁止出口,只顾内销,不顾出口的各种思想和措施。(总编著: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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