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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银行行长,湖南一老板获刑!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 作者:陈珂颖
  • 发布时间:2023-02-16 14:33
  • 访问量:

【概要描述】2023年1月29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一审判决书,将一男子贿赂银行行长获取上亿元贷款授信揭露于众。

行贿银行行长,湖南一老板获刑!

【概要描述】2023年1月29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一审判决书,将一男子贿赂银行行长获取上亿元贷款授信揭露于众。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 作者:陈珂颖
  • 发布时间:2023-02-1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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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29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一审判决书,将一男子贿赂银行行长获取上亿元贷款授信揭露于众。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一审判决书,2013年4月,湖南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健文向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长张恪理一次性行贿一百万元,请托张恪理在一房地产项目申请工行贷款时提供帮助,最终获得工行3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后实际提款1.85亿元。法院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曾健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看详情——

 

  判决书显示,该行贿案被告人曾健文系湖南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据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曾健文为在贷款事项上获得时任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原党组书记、行长张恪理(另案处理)的帮助和维系两人关系,先后9次送予张恪理现金共计人民币104万元,张恪理均予以收受,其中,2011年至2014年,曾健文先后8次以拜年拜节、过生日、探病等名义,在长沙、上海等地送予张恪理现金各0.5万元,共计4万元。

 

  另查明,2013年4月份,被告人曾健文与洞口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和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少华达成协议,约定曾健文向佳和公司佳和名都二期项目出资3000万元,并帮助该项目获得工行不低于3亿元的贷款,佳和公司承诺向曾健文支付出资300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及为申报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好处费)共计1800万元作为报酬。2013年5月份,曾健文请托张恪理在佳和名都二期项目申请工行贷款时提供帮助,张恪理同意并安排时任工行房地产业务部总经理的李江涛(另案处理)予以关照。同年6月的一天,曾健文在长沙市潇湘华天酒店房间里送予张恪理现金100万元,张恪理予以收受。同年9月13日,佳和名都二期项目获得工行3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后实际提款1.85亿元。

 

  此外,2022年9月19日,湖南中辰华会计事务所出具会计鉴定,曾健文借给洞口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万元2013年5月2日至2015年7月1日按照约定的银行同期四倍所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567.2164万元。被告人曾健文非法获利人民币232.7836万元。

 

  银行工作数十载,张恪理何许人也?

 

  公开资料显示,张恪理,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湖南永州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工商银行总行工交信贷部副主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等职。2004年4月任工商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0年12月任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4年4月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6年6月退休。

 

  就在张恪理退休五年后,2021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公告,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恪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通报显示,张恪理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匿违纪违法所得、打探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公私不分,侵犯集体利益;疏于管理,导致工商银行资产和声誉出现风险;违反生活纪律,违背社会公德,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目无法纪,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经湖南省张家界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12月30日,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曾健文犯行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曾健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认罪认罚,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曾健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法所得人民币232.7836万元,予以追缴。目前尚无张恪理案审理进展的公开信息。

 

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责任编辑:潘思琪;栏目负责人:刘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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