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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关于打击诈骗团伙假借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经验案例

  • 分类:金融安全
  • 来源:东北证券
  • 作者:王燕萌
  • 发布时间:2023-02-01 15:41
  • 访问量:

【概要描述】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财富不断积累,投资者人数逐年递增,全社会资产配置需求旺盛,资本市场正在成为重要的投资领域。但与之相伴而生的、各种形式的非法证券活动也愈演愈烈,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使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入坑”,对投资者正确认识、理性参与资本市场投资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也对从业机构的声誉造成严重伤害。本文以近年发生的真实案例为蓝本,详细阐述了东北证券针对“开户高额返利”“打新股高中签”为噱头的骗局进行识别和打击的全过程,我们希望通过以案例的形式及时复盘,为行业未来提供识别、打击电信诈骗类非法证券活动的经验,以期共同维护行业清朗投资环境。

东北证券关于打击诈骗团伙假借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经验案例

【概要描述】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财富不断积累,投资者人数逐年递增,全社会资产配置需求旺盛,资本市场正在成为重要的投资领域。但与之相伴而生的、各种形式的非法证券活动也愈演愈烈,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使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入坑”,对投资者正确认识、理性参与资本市场投资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也对从业机构的声誉造成严重伤害。本文以近年发生的真实案例为蓝本,详细阐述了东北证券针对“开户高额返利”“打新股高中签”为噱头的骗局进行识别和打击的全过程,我们希望通过以案例的形式及时复盘,为行业未来提供识别、打击电信诈骗类非法证券活动的经验,以期共同维护行业清朗投资环境。

  • 分类:金融安全
  • 来源:东北证券
  • 作者:王燕萌
  • 发布时间:2023-02-0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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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背景

 

  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财富不断积累,投资者人数逐年递增,全社会资产配置需求旺盛,资本市场正在成为重要的投资领域。但与之相伴而生的、各种形式的非法证券活动也愈演愈烈,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使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入坑”,对投资者正确认识、理性参与资本市场投资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也对从业机构的声誉造成严重伤害。本文以近年发生的真实案例为蓝本,详细阐述了东北证券针对“开户高额返利”“打新股高中签”为噱头的骗局进行识别和打击的全过程,我们希望通过以案例的形式及时复盘,为行业未来提供识别、打击电信诈骗类非法证券活动的经验,以期共同维护行业清朗投资环境。

 

  二、主要内容

 

  2021年9月-11月期间,东北证券共接到千余人次关于仿冒东北证券公司软件及工作人员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咨询,其中共有一百余位投资者表示已存入资金(以下简称为“受害人”),估算金额上千万元,上述受害人分布在全国各个省份及城市,且绝大多数均非东北证券公司客户。期间,公司接到数名投资者(非东北证券公司客户)通过12386投诉公司,投诉原因包括“未领取到开户奖励666元”“资金无法转出”等。公司已致电上述投诉人详细说明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并提示风险。种种事实表面,有犯罪团伙正在假借东北证券公司名义,对广大投资者事实诈骗。

 

  与此同时,各项证据表明,此次电信诈骗活动和以往有明显不同,其特点表现为:专业化程度高、组织性强、持续时间较长、受害人分布范围广、涉及被冒用的证券公司数量多。以下我们将从诈骗团伙实施犯罪的过程对犯罪分子采用的诈骗手段进行分析。

 

  (一)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直播”、电话、人传人等渠道引流。

 

  犯罪分子首先将自己伪装成正规证券公司或投资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投资者建立初次联系,从我们与受害人沟通了解的信息来看,引流渠道主要包括“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直播”、电话、人传人等形式。犯罪分子以“老师”“专家”的身份出现,如本次违法活动中我们发现的“指挥官-老马”,通过在群内违规荐股骗取受害人的初步信任,而受害人一般会从最初的“试试看”心理一步步入套。

 

 

  (二)假冒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的方式发送假冒交易软件链接,通过高额“开户礼包”诱骗投资者下载假冒软件并“开户”。

 

  此次诈骗活动中,犯罪分子诱骗投资者的第一步是“高额开户奖励”,称“下载东北证券新股打新专用软件和登录直播,教您领取3000万,随机最低666-最高6.6万新用户礼包”,假冒东北证券公司客服人员诱导投资者下载非法APP并“开户”。从公司搜集的证据看,受害人下载的APP是以东北证券LOGO为图标、以“东北证券”或“东证席位专用”命名的假冒软件;下载路径为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并配有下载及安装使用教程;传播方式为假冒东北证券客服人员通过微信或微信群直接发送。

 

 

  任何电信诈骗都离不开转账环节,本次诈骗活动达成转账目的的手段为假冒APP,诈骗团伙为了让受害人下载假冒APP,采用了“高额开户奖励”的诱饵以及“指挥官-老马”的“专家”背书,同时冒充东北证券客服人员,建立了一系列以“东北证券官方群”“东北证券机构投资者群”“机构大户内部群”“东北证券营业厅经理在线咨询”“东北证券在线客服”“东证业务办理咨询”等为名称的假冒微信群及微信,均冒用我公司LOGO图标,具有较强的迷惑性。

 

 

  (三)以“新股打新专用软件”高中签的名义诱骗受害人存入资金,实则资金已转入诈骗团伙账户。

 

  犯罪分子声称其推荐使用的是“东北证券新股打新专用账户,获得证券承销席位使用资格,可有效提高新股中签功能”。并进一步解释中签率高的原因是“证券公司在承销保荐新股时有包销义务,如果有普通投资者新股中签未认缴,会影响新股发行进度,承销机构负责承销放弃认购的剩股,通过证券承销席位申购中签”,使专业能力不足的受害人误认为其认购新股的渠道和普通投资者不同,所以中签率更高。在前期诸多铺垫的基础上,犯罪分子终于引出资金划转要求 “转入充值与普通账户有区别,取消银行自动划转证券,需账户本人亲自汇转的方式,确保账户是本人使用”。为了进一步打消受害人顾虑,犯罪分子强调“承销保荐机构版软件专为用户群体千万以上大户服务,银证转入转出单位额度较大,根据证券法规定,为保护用户资金合法安全以及隐私性,与普通账户自动转入方式有所区别,安全性达到最高规格标准”。为了逃避公安侦查,犯罪分子强调“每次转入匹配到的银行监管指定卡号随机不固定,完成一次交易后,第二次再转入时,请打开银转证界面匹配新的监管指定卡号”。

 

 

  个别存入金额较少的受害人在诈骗团伙所谓“打新中签”后,仍能够将存入的本金及“投资收益”转回至个人银行账户,诱骗受害人继续存入更多资金参与“打新”。

  

 

  (四)在受害人几次“打新快速获利”,受利益驱使转入大额资金后,编造各种理由不允许取出,并诱骗其存入更多资金,直至切断所有联系方式。

 

  受害人数次尝试使用该软件参与“新股申购”并“快速盈利”是其后续转入大额资金的诱发因素。

 

 

  随后,犯罪分子声称“提高中签席位限时到期,存入300万元以上可永久激活,永久使用提高中签功能”。

 

 

  至此,已有受害人发现账户内资金无法转出,犯罪分子给出两个补充方案,其一是继续存入资金,申请“临时激活”提高中签席位,有效期365天,仅限1000个名额;其二是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机构部门营业厅现场办理转出,地址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团结二路证券机构大楼。

 

 

  最后,拉黑所有联系方式。

 

 

  从上述诈骗过程看,犯罪分子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证券行业互联网导流、直播服务、非现场开户、交易终端应用、新股交易规则、专业投资者认定、从业人员信息公示、非现场服务举措等有全面的认识;犯罪分子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充分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高额奖励吸引投资者眼球、反复操作获利及小额取现骗取受害人信任、在微信群内扮演各种角色烘托气氛、在提出300万元“永久激活”条件后又抛出受害人可承受的小额“临时激活”诱饵,诱骗受害人持续转入资金;犯罪分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通过仿冒注册的企业微信和受害人建立联系,扰乱公安机关通过信息流的侦查、每次转账使用不同的银行卡以扰乱公安机关通过资金流的侦查;犯罪分子不断地利用其专业性误导投资者,比如:证券发行承销规则、新股询价定价规则、资金三方存管规则、机构投资者认定、账户权限限制和休眠激活等,甚至在最后给出一个完全不存在的现场办理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团结二路证券机构大楼。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这是一次针对证券行业各经营主体及广大证券投资者的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的电信诈骗犯罪。

 

  三、采取措施

 

  发现上述诈骗活动后,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重大事项响应机制,上报风险处置工作小组,密切跟踪事件进展,依据公司相关制度,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总体包括八个方面。

 

  (一)启动公司内部重大事项响应机制

 

  公司客服中心座席通过投资者咨询发现诈骗活动后,当日即对事态进行了初步分析和评估,并于次日发起重大事项报告流程,上报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小组,并根据事态进展陆续发起重大事项处置进展报告,密切跟踪事件进展情况;同时成立以分管副总裁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打击仿冒公司软件工作小组”,通过多次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的形式报告进展、研究对策、部署工作;通过建立“打击仿冒公司软件工作群”,提升响应速度,实时报告情况。

 

  (二)向监管机构报告

 

  事件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报告,此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多次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报告。吉林监管局及协会对该事件的进程高度关注,并在应对措施、宣传公告等方面给予公司大力支持。与此同时,公司还分别向吉林省电信管理局、吉林省网信办等相关机构进行了报告,并获得上述单位的支持。省电信管理局表示如有新增加的需要吉林省通讯管理局协调工信部关停的相关网站,公司出正式公函,可协助关停。

 

  (三)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公司掌握的犯罪证据编制书面报案材料,多次向公司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网安大队、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及反诈中心报案。派出所建议受害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96110举报,分局表示可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采用技术手段侦查,初步掌握情况后再研究对策。在此过程中,公司持续与分局网安大队保持密切沟通,不断提供各种诈骗团伙犯罪证据材料,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通过电话方式向长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及刑警大队反诈中心报案。

 

  (四)向相关机构举报

 

  公司第一时间向有关监管单位举报,并持续扩大举报范围,具体包括: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举报已受理;向工信部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无反馈;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举报因不在其管辖范围未受理;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需填写犯罪嫌疑人身份未成功;向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客服电话(96110)举报称被害人报案才能受理;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对投资者提供的部分诈骗团伙银行卡号进行举报。通过持续不断地举报,陆续关停了诈骗团伙的软件下载链接。

 

  (五)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并监控舆情

 

  公司第一时间通过官微、官网、交易终端等渠道发布《关于警惕假借东北证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提示公告》,同时发布上市公司公告,并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转发,扩大投资者宣传范围。此后,持续通过官微定期发布上述《提示公告》,并根据公司掌握的诈骗手段变化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告内容,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醒警惕假借东北证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提示公告》。与此同时,公司每日关注各类新闻媒体,做好舆情监测,未发现影响公司声誉的负面舆情。

 

  (六)有针对性地加强投教宣传力度

 

  公司通过内外渠道加大投教宣传力度:内部渠道依托公司投教基地创作能力及官微、官网、微信群、QQ群及员工微信朋友圈,针对公司内部客户进行宣传覆盖。公司通过官微持续转发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远离非法荐股、防范“杀猪盘”等投教图文,并根据诈骗活动创作《不法分子假冒行骗 东北证券提醒勿入圈套》宣传图文、《警惕网络及电信诈骗团伙作案 “开户高额返利”坚决不要!》《电信诈骗大解密 左右选择题》投教微视频,通过营业网点员工转发扩大宣传范围。并通过OA下发《关于警惕诈骗团伙假借公司名义开展非法证券活动及开展相关投教宣传的通知》,要求各营业网点通过开展投教宣传、组织投教活动、“跑马屏”滚动宣传等形式警示告知。外部渠道针对全市场投资者,通过公众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掌上吉林发布《不法分子假冒行骗 东北证券提醒勿入证券期货投资圈套》原创文章,通过公众媒体新华网、全景网发布《警惕网络及电信诈骗团伙作案 “开户高额返利”坚决不要!》原创投教微视频,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对诈骗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七)搜集证据并勾勒诈骗轨迹

 

  对犯罪分子诈骗手段的分析并非一蹴而就,公司客服座席通过和受害人持续沟通,掌握受害过程,获取了一部分包括假冒APP下载链接、受害人转账记录截屏、犯罪分子银行卡号、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据,为我们及时举报、屏蔽及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除此之外,公司还在受害人协助下成功打入诈骗团伙微信群进行直接取证,诈骗团伙建立了很多私域微信群,每个群大概十几个人,我们分析可能除投资者外均为诈骗分子,上述微信群只能由诈骗分子拉入,限制投资者拉人入群,或限制投资者发言,群内每日发布各种诈骗信息。正是经过不断交流、搜集、整理、分析各类犯罪证据的基础上,我们逐步勾勒并还原了犯罪分子的诈骗轨迹,对后续有针对性地宣传、公告、风险警示及侦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八)投资者咨询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事件中,公司接收投资者咨询的渠道包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360及在线客服、各分支机构、上市公司咨询电话,其中第一个渠道占比最高。为了有效配合公司打击诈骗分子的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95360电话前置语变更为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内容;制订标准应答话述,提示咨询相关问题的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如果权益受到侵害,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致电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客服电话96110或登录国家反诈中心APP进行举报;制订并持续补充FAQ,对咨询相关问题的投资者、受害人询问及关注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并做好记录;制订问题清单,询问受害人受骗渠道、受骗金额、报案及举报情况等重要问题,在线客服搜集受害人截屏证据,并持续提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每日统计、汇总当日咨询情况,并定期报告;必要情况下对部分受害人进行回访,进一步提示风险,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举报,公司提供报案协助;高度关注并第一时间受理、处理由此次诈骗活动引发的投诉;制作《警惕团伙作案、勿入证券投资圈套》《国家反诈中心APP应用指南》视频培训课程,供公司全员学习掌握,提高防范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能力。

 

  四、经验总结

 

  此次诈骗活动目前在各方协力打击下基本销声匿迹,我们希望通过及时复盘、总结经验、形成能力,为应对后续挑战打好基础。

 

  (一)依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打击犯罪分子

 

  在处理本次风险事件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介入具有重要作用。第一是提供专业的指导,比如让受害人直接到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拨打96110举报、下载国家反诈中APP举报等;第二是在权限范围内侦查,对诈骗性质、作案手段、犯罪分子可能采取的行动进行预判,提供应对建议等;三是警示宣传,从权威机构角度帮助受害人和潜在受害人认清事实真相,远离诈骗陷阱。在处理过程中,我们数次和各级公安机关报案、咨询、分析案情、研究解决对策,对后续应对此类诈骗活动积累了大量经验。但也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由于被假冒主体并非司法层面受害人,尽管存在声誉受损及后续处理相关客户投诉风险,但不符合立案条件,难以在公安机关立案,只能建议受害人报案;二是经了解由于公安机关面临的此类电信诈骗案件非常多,从立案到侦破办理周期一般较长,尤其是受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实施诈骗组织性、专业性强,区域性特征不明显的案件,一般为境外团伙作案,侦破抓捕难度极大;三是派出所、地方分局受地域、权限、技术等条件限制,一般为受理报案并上报,侦查及抓捕则由上级公安部门统筹安排。所以如果能够对诈骗性质进行明确判断,也就能对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以及公安机关的介入度有一个初步预判。

 

  (二)借助媒体的力量震慑犯罪分子

 

  从以往行业经营机构应对诈骗举措来看,一般以公告为主,出于维护公司声誉形象考虑,一般不做更大范围的宣传警示。但此次针对全行业的电信诈骗犯罪给机构敲响了警钟,犯罪分子正是拿准了机构心态,才敢于更加肆无忌惮地行骗,以往针对小范围、个别性诈骗的应对举措应该适时调整,应当随着诈骗犯罪的升级采取更为强硬的、更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比如公司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新华网、全景网、掌上吉林等公开媒体,以及微信群、员工微信朋友圈针对内外部投资者广泛宣传警示,通过营业部跑马屏、投教宣传活动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不但对诈骗团伙形成震慑,也彰显了负责任的正规证券经营机构的形象。在宣传标题上应直接明确,内容上应充分揭示诈骗手段,形式上迎合不同年龄段投资者阅读观看习惯,渠道上通过公众媒体或微信、微视频等高效传播媒介,比如我们制作的《不法分子假冒行骗 东北证券提醒勿入圈套》宣传图文、《电信诈骗大解密 左右选择题》投教微视频等。

 

  (三)针对受害人心理分层警示告知

 

  从我们和受害人沟通了解的信息来看,受害人普遍具有一定的证券市场投资经历,但专业知识和经验明显不足,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和诈骗分子花言巧语蒙蔽,决策不够理性,缺乏质疑态度,小幅获利后会冲动性地投入大额资金。部分受害人在知晓遭受电信诈骗后,仍寄希望“新股上市卖出”后能够把受骗资金取回而不愿报案或举报;个别受害人称已经不是第一次受骗上当;个别受害人被诈骗分子洗脑,甚至怀疑我公司座席人员的真伪。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加强了警示告知密度:第一层是公司统一客户电话95360前置语变更为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内容;第二层是在坐席人员投资者咨询情况判断为遭遇电信诈骗后,明确提示其报警及举报;第三层是结束电话咨询后同步向咨询手机发送短信,再次提醒报警并告知详细举报路径;第四层是针对部分受害人进行电话回访并进一步提示风险。当受害人遇到诈骗行为后,普遍存在不愿相信或侥幸心理,容易错失报警并挽回损失的最佳时机,甚至一错再错,损失更多钱财,通过反复告知能够提升受害人报警的决心,也能增加公安机关对相关案件的重视程度,进而提升破案的效率。

 

  综上,此次打击电信诈骗行动为公司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除了上述三点之外,非常重要的还有公司内部高层参与的跨部门协作、快速响应快速上报、直接及间接搜集证据并勾勒诈骗轨迹等,已在本报告中加以阐述。后续工作更重要的是在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对制度和流程进行优化,要转化为员工能力,并积极分享,为行业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提供助力,以持续提升公司及全行业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能力。

 

(责任编辑:潘思琪;栏目负责人:刘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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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6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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