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研究

  • 分类:调查研究
  •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 作者: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课题组
  • 发布时间:2022-12-23 09:34
  • 访问量:

【概要描述】为探索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内在规律和实现路径,推进国有企业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监督体系,把监督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课题组在充分调研、交流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两委一会一层”(党委、监督委、董事会、经理层)监督体系架构,在领导体制上实现党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工作机制上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制度设计上实现监督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研究

【概要描述】为探索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内在规律和实现路径,推进国有企业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监督体系,把监督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课题组在充分调研、交流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两委一会一层”(党委、监督委、董事会、经理层)监督体系架构,在领导体制上实现党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工作机制上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制度设计上实现监督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

  • 分类:调查研究
  •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 作者: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课题组
  • 发布时间:2022-12-23 09:34
  • 访问量:
详情

  为探索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内在规律和实现路径,推进国有企业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监督体系,把监督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课题组在充分调研、交流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两委一会一层”(党委、监督委、董事会、经理层)监督体系架构,在领导体制上实现党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工作机制上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制度设计上实现监督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提高企业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势在必行。国有企业承担着重大的政治、经济、社会责任,必须围绕新发展格局找准服务保障着力点,从体制机制上创新、从构建体系上入手、从增强合力上使劲,构建“大监督”格局。同时,聚焦国有企业腐败多发问题,创新改革思路,对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提出新概念、新思路,更加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全面有效监管,推动监督融入公司治理,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

 

  课题研究目的在于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全面理顺监督体系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深入探索监督更好融入公司治理的路径方法,进一步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统筹党内监督、法人治理、监察监督、业务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实保障。

 

  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国有企业全面贯彻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在领导体制方面,部分企业分别建立了监督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在工作机制方面,围绕“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要求,部分企业构建了形式多样的协同运行工作机制。在制度设计方面,各有关企业均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监督格局构建全过程、各方面。比如,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融入制度流程,实现了廉洁风险控制的关口前移和可控在控等。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部分企业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大数据、大监督、大运用”为思路,构建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数据信息系统。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立足于“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贯通协同、权威高效”原则,形成了“1+3+N”的监督工作格局:“1”是以重组改革为总体驱动,推行产业专业化管理,厘清权责边界,实现职能部门从管理向监管的转变,充分释放业务监督效应;“3”是三项融促机制,一是把监督融进岗位职责,促进管业务就要管监督,二是把监督融进制度规范,促进有执行要求就要有监督要求,三是把监督融进业务流程,促进有违纪风险就要有防范措施;“N”是以多元信息化监管为监督赋能,建设一体化集中管控系统(ERP),实现业务互连、数据共享,为业务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综合调研、交流等情况,发现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党对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不够。企业各监督力量分散,各部门工作上的衔接和配合不够,监督效能未最大发挥。二是内部监督体系建设缺乏整体设计,对于各治理主体之间和各部门之间监督职责内容的相互衔接缺乏有效实践,监督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仍需提高。三是监督主体履职能力不强。专责监督人员能力素质与现有要求相比存在差距,一些业务部门存在管业务不管监督问题。四是监督成果运用不足。监督“后半篇文章”没有跟上,没有把监督成果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五是监督工作的考核体系未有效构建。监督主体是否履行监督职责、被监督对象是否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并抓好整改落实等内容,尚未建立标准化的考核制度。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总体要求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贯通协同、权威高效”要求,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法人治理结构监督、专责监督、业务监督和民主监督贯通协同的监督格局,建立“三协同”机制、“监督进章程”等机制,推动监督融入公司治理体系,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统筹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坚持融入治理,把监督融进岗位职责、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升企业治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实现精准监督、靶向治疗。坚持全面系统,发挥监督主体各自所长,实现各层级、各板块监督对象全覆盖。坚持与时俱进,遵循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自身发展规律,以科学成熟的管理方法开展监督体系搭建,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持续完善。

 

  总体目标。一是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把监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增强监督的全面性。坚持系统观念,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全覆盖,并实现“再监督”全覆盖。三是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把监督融入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和执行,解决管理“短板”“弱项”和“顽疾性问题”。

 

  总体设计。实行“两委一会一层”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领导、决策、执行、监督运行体系。该体系包括四个主体,即党委、监督委、董事会和经理层。其中党委处于领导地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其他主体应当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地位。党委在企业监督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支持、监督董事会、经理层依法决策、经营,领导、支持监督委依规依法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委作为专门监督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依照公司法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监督,依照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委的监督;董事会接受党委、监督委监督,认真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经理层接受董事会、监督委监督,依法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建设路径

 

  领导体制上推行“一把手”责任制、成立监督委员会,实现党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工作机制上推行“三协同”机制,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制度设计上推行“监督进章程”“监督进流程”等制度融合、程序融合举措,实现监督真正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

 

  组织机构。成立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兼任,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副主任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和监事会负责人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监督委员会以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执纪执规执法等工作。

 

  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横向联动协同、纵向贯通协同、内外合作协同的“三协同”机制,驱动监督运行体系高效运转。在横向联动协同上,主要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建立第一清单机制,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靶向发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建立计划协同机制,每年提出协同监督事项,经联席会审核通过后执行;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各方监督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精准监督,及时发现重大现实或潜在问题;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各监督主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不同性质分别向其他部门移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监督主体对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监督主体职责范围内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其通报。在纵向贯通协同上,主要是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党委持续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机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要及时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巡视带巡察”,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压实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把监督工作落实到基层;强化上下级监督委员会沟通机制,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上级监督委员会报告监督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强化职能部门监督指导机制,总部部门发挥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本领域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内外合作协同上,主要是健全上级支持机制,各纪检机构积极主动向上级纪检机构请示报告工作,形成纪检系统合力。健全地方协作机制,探索国企与地方纪检监察机构和地方纪委监委协同工作,与军企、地企联合监督的新途径;健全境外协调机制,针对国有企业境外机构存在的廉洁风险,协同国资、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境外腐败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和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另一方面,建立支持保障机制,为“三协同”保驾护航。一是领导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是监督运行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监督工作作为参与企业管理、为企业发展服务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在体系中的职责。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通过数据存储、精准查询、任务管控、综合预警、智能分析等功能,实现成员部门间监督信息共享,促进监督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三是考核评价机制。将监督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年度监督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有关业务部门考核管理,与绩效薪酬奖惩挂钩。四是队伍保障机制。设立各部门监督联络员,收集、反馈监督信息;加强对监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分级分类全员培训。

 

  制度设计。一是统筹建好衔接制度。把各类监督制度设计放在企业制度体系大框架下考量,统筹推进“框架性、实体性、程序性、保障性、专项性”5个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高速运行。二是监督进公司章程。将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在公司章程的党建章节予以明确,确保监督委履行职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监督进岗位职责。坚持“谁主管业务、谁负责监督”,把监督职责在岗位说明书中予以明确,并作为员工业绩考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监督寓于业务管理之中。四是监督进制度规范。推动监督制度与生产经营相关制度统筹衔接,把监督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五是监督进业务流程。抓住关键环节,认真逐项排查,查找廉洁和违纪风险,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确保监督进业务流程落地可行。

 

(栏目负责人:高辰琛)

相关链接:

版权

发布时间:2021-09-26 17:41: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7层    邮编:100037
联系电话:010-68600891  010-68600894      电子邮箱:bgs@zgjrzyh.cn
      主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金融文化建设协会)

 京ICP备11047069号-1   丨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461号

主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金融文化建设协会)

京ICP备11047069号-1  丨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