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沈东被“双开”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发布时间:2022-05-3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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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济南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沈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沈东被“双开”
【概要描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济南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沈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发布时间:2022-05-3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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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济南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沈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沈东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贪图享乐,“风腐一体”问题突出;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在分管财务条线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务影响,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下属或他人支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干预公司采购项目,违规批准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沈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沈东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济南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沈东简历
沈东,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广西博白人,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
1992年7月至2003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科员、计划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等职;
2003年7月至2007年7月,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8年1月至2010年5月,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2010年5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兼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责任编辑:潘思琪;栏目负责人:刘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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