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被“双开”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发布时间:2022-04-14 13:49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定州市监委消息:日前,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陈耀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多占公有住房;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权便利在公司经营、承接印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业务、安排亲属工作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被“双开”
【概要描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定州市监委消息:日前,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陈耀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多占公有住房;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权便利在公司经营、承接印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业务、安排亲属工作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发布时间:2022-04-14 13:49
- 访问量: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定州市监委消息:日前,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耀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多占公有住房;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权便利在公司经营、承接印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业务、安排亲属工作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陈耀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耀明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陈耀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河北省定州市监委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耀明简历
陈耀明,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湖南衡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2月任海南华森公司总经理,2000年4月任上海印钞厂副厂长,2001年8月任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于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挂职任内蒙古阿拉善盟副盟长),2021年1月任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21年11月被免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定州市监察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博炀;栏目负责人:施融)
相关链接:
版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7层 邮编:100037
联系电话:010-68600891 010-68600894 电子邮箱:bgs@zgjrzyh.cn
主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金融文化建设协会)
京ICP备11047069号-1 丨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