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怀远农商银行一支行副行长挪用资金380余万 自首退款获缓刑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和讯银行
  • 发布时间:2021-05-13 16:0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怀远农商银行一支行副行长挪用资金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陆某,男,1974年出生,原任怀远农商银行白莲坡支行副行长。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被告人陆某在担任安徽怀远农商银行白莲坡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期间,于当月21日、26日两次指使该支行姚山分理处主任蔡某采取空存现金的方式,向其自持的银行账户存款385万元,后陆某将其中37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2020年6月,陆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怀远农商银行一支行副行长挪用资金380余万 自首退款获缓刑

【概要描述】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怀远农商银行一支行副行长挪用资金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陆某,男,1974年出生,原任怀远农商银行白莲坡支行副行长。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被告人陆某在担任安徽怀远农商银行白莲坡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期间,于当月21日、26日两次指使该支行姚山分理处主任蔡某采取空存现金的方式,向其自持的银行账户存款385万元,后陆某将其中37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2020年6月,陆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和讯银行
  • 发布时间:2021-05-13 16:00
  • 访问量:
详情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怀远农商银行一支行副行长挪用资金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陆某,男,1974年出生,原任怀远农商银行白莲坡支行副行长。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被告人陆某在担任安徽怀远农商银行白莲坡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期间,于当月21日、26日两次指使该支行姚山分理处主任蔡某采取空存现金的方式,向其自持的银行账户存款385万元,后陆某将其中37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

 

  2020年6月,陆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发后,被告人陆某已将384万元退还给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

 

  被告人陆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怀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构成挪用资金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陆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已退还被害单位的相关损失,未造成损害后果,且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陆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相关链接:

版权

发布时间:2021-09-26 17:41: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7层    邮编:100037
联系电话:010-68600891  010-68600894      电子邮箱:bgs@zgjrzyh.cn
      主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金融文化建设协会)

 京ICP备11047069号-1   丨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461号

主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金融文化建设协会)

京ICP备11047069号-1  丨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