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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积极引导上市公司搭建信息披露委员会 探索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新机制

  • 分类:民生金融
  • 来源:深圳证监局
  • 发布时间:2016-06-21 17:27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引导辖区上市公司探索建立信息披露委员会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是深圳证监局探索监管转型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圳证监局今年开展“蓝天行动”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模式日趋复杂,以及两地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信息披露工作缺乏其他部门配合和重视,过于依赖董秘个人等问题,已难以适应新的资本市场环境信息披露新要求。深圳证监局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在借鉴境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制定发布了《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建立由董秘、财务总监、法律顾问、内审负责人以及其他涉及重大信息生成传递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截至2016年5月底,深圳辖区已有中国平安、万科、中粮地产等21家上市公司结合公司实际,主动建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

深圳证监局积极引导上市公司搭建信息披露委员会 探索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新机制

【概要描述】 引导辖区上市公司探索建立信息披露委员会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是深圳证监局探索监管转型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圳证监局今年开展“蓝天行动”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模式日趋复杂,以及两地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信息披露工作缺乏其他部门配合和重视,过于依赖董秘个人等问题,已难以适应新的资本市场环境信息披露新要求。深圳证监局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在借鉴境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制定发布了《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建立由董秘、财务总监、法律顾问、内审负责人以及其他涉及重大信息生成传递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截至2016年5月底,深圳辖区已有中国平安、万科、中粮地产等21家上市公司结合公司实际,主动建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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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辖区上市公司探索建立信息披露委员会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是深圳证监局探索监管转型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圳证监局今年开展“蓝天行动”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模式日趋复杂,以及两地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信息披露工作缺乏其他部门配合和重视,过于依赖董秘个人等问题,已难以适应新的资本市场环境信息披露新要求。深圳证监局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在借鉴境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制定发布了《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建立由董秘、财务总监、法律顾问、内审负责人以及其他涉及重大信息生成传递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截至2016年5月底,深圳辖区已有中国平安、万科、中粮地产等21家上市公司结合公司实际,主动建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

 

  为推进辖区信披委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信息知情权,近期深圳证监局组织辖区24家上市公司召开了“信息披露委员会”专项座谈会。中国平安、万科、中粮地产、深圳华强、佳士科技、广田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代表,就公司自2015年8月以来建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做法经验和良好成效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平安万科中粮地产等公司的信披委工作机制,侧重于对临时公告、自愿性信息披露、重大无先例事项的收集、审核、发布。如中国平安制定了临时公告对外发布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对于重大、疑难、无先例的临时公告事项,经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即可安排发布。万科信息披露委员会,提高了对项目开工、建设、销售等情况的自愿性信息的披露能力,加强了“宝万之争”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的每份公告发布前审核,以及对管理层言论与自媒体的管理。中粮地产建立了包括各城市公司负责人在内的25人信息披露委员会,在加强重大事项报告,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序规范,增强有关人员披露意识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深圳华强、佳士科技与广田股份等公司的信披委工作机制,则侧重在年报编制的事前传递、事中复核、事后跟踪投资者反响意见、业绩预告编制、对外投资决策事项等方面的审核作用。

 

  下一步,深圳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宣传力度,引导辖区更多上市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培育上市公司形成提升信息披露和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良好氛围,使得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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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6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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