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被开除党籍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发布时间:2024-01-08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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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察委员会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被开除党籍
【概要描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察委员会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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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察委员会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春节之机收受被监管对象礼金及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及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承揽银行装修工程、高价出租门市房、获得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飞身为金融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监管职责,无视纪法规定,亲清不分、公器私用,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高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飞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高飞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潘思琪;栏目负责人:刘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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