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金融史73|解放战争时期冀南银行支持内外线作战, 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创建的基石之一
- 分类:金融党建
- 来源: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红色金融史编写组
- 发布时间:2023-03-1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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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冀南银行1939年诞生在晋东南根据地黎城县山区,历经全民族抗战、解放战争的峥嵘岁月,不断发展壮大,与日伪币、蒋币展开无数次较量,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强大的信用,最终成为整个华北解放区的本位币;扶持根据地农、工、商业发展,1946年至1948年,冀南银行太行区行共发放贷款额占冀南币发行的30%左右;全面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停发八路军供给,冀南币发行额将近一半承担了财政、军政经费;解放战争时期,冀南银行不得不大量增发冀南币供给晋冀鲁豫各部队,1948年7月22日,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奉命合并组建华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冀南币作为人民币辅币过渡流通到1949年完成收兑退出流通,冀南银行光荣地完成创始时“培养抗战经济的摇篮”“保护人民利益的堡垒”的初心使命,退出历史舞台。
红色金融史73|解放战争时期冀南银行支持内外线作战, 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创建的基石之一
【概要描述】冀南银行1939年诞生在晋东南根据地黎城县山区,历经全民族抗战、解放战争的峥嵘岁月,不断发展壮大,与日伪币、蒋币展开无数次较量,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强大的信用,最终成为整个华北解放区的本位币;扶持根据地农、工、商业发展,1946年至1948年,冀南银行太行区行共发放贷款额占冀南币发行的30%左右;全面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停发八路军供给,冀南币发行额将近一半承担了财政、军政经费;解放战争时期,冀南银行不得不大量增发冀南币供给晋冀鲁豫各部队,1948年7月22日,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奉命合并组建华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冀南币作为人民币辅币过渡流通到1949年完成收兑退出流通,冀南银行光荣地完成创始时“培养抗战经济的摇篮”“保护人民利益的堡垒”的初心使命,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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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银行1939年诞生在晋东南根据地黎城县山区,历经全民族抗战、解放战争的峥嵘岁月,不断发展壮大,与日伪币、蒋币展开无数次较量,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强大的信用,最终成为整个华北解放区的本位币;扶持根据地农、工、商业发展,1946年至1948年,冀南银行太行区行共发放贷款额占冀南币发行的30%左右;全面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停发八路军供给,冀南币发行额将近一半承担了财政、军政经费;解放战争时期,冀南银行不得不大量增发冀南币供给晋冀鲁豫各部队,1948年7月22日,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奉命合并组建华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冀南币作为人民币辅币过渡流通到1949年完成收兑退出流通,冀南银行光荣地完成创始时“培养抗战经济的摇篮”“保护人民利益的堡垒”的初心使命,退出历史舞台。
冀南银行组织机构不断扩大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冀南银行总分支机构随着晋冀鲁豫边区政治、军事的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变化。1945年8月,冀南银行总行从黎城县小寨村迁至河北省涉县索堡镇,年底迁到武安县。12月1日,边区政府决定:冀南银行总行不再兼太行区行工作,另设太行区行;冀鲁豫、冀南、太行、太岳四个区行统归冀南银行总行领导;鲁西银行并入冀南银行。1946年3月,冀南银行又从武安前往邯郸,与工商管理局分开办公,银行工作开始由农村进入城市,并在各县普设分支机构,组织机构迅速调整并扩大,由1946年的161个增加到1947年的203个。石家庄解放后,1948年4月,冀南银行总行迁至石家庄,与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联合办公。同年10月,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合并成立华北银行。
1948年10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华北银行的布告
大力发行推广冀南币,坚决禁止法币、敌伪货币及一切杂币流通
抗日战争胜利初期,晋冀鲁豫边区除解放了广大农村外,从日军占领区和国民党统治区解放80多个中小城市。为在解放区迅速恢复社会经济秩序,开展生产建设,繁荣贸易,迫切需要推行统一货币,保障冀南币在晋冀鲁豫解放区的本位币地位,驱逐法币,肃清敌伪货币和各种杂钞。
冀南币在全面抗战时期主要流通在农村和偏远山区,而在新解放的城镇,人民群众日常使用的不是伪联银券就是法币,相当部分商人担心战争局势不明朗,政局不稳,对冀南币持怀疑和不信任态度,一些商贩甚至将赚来的冀南币转而换成粮食、布匹等实物,不愿长时间保存。针对这种情况,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采取“大力发行推广冀南票,坚决禁止法币、敌伪货币及一切杂币流通,使冀南票完全占领根据地和新解放区市场”的货币政策方针,针对法币占优势的地区,实行本币与法币同时流通;针对本币占优势的地区,彻底肃清法币;其他地区,争取做到本币占据绝对优势。具体做法有:一是规定一切交易往来,公款收支,均以冀南银行钞票为本位币行使;二是提高本位币币值,稳定物价,发展生产,巩固和扩大本位币市场;三是禁止法币、敌伪货币及杂币流通,打击扰乱破坏边区币的不法分子,积极宣传当前政治、军事形势及党和边区政府的货币政策,使冀南票深入人心,让百姓知道冀南票是人民自己的钞票;四是对法币实行限期兑换,允许群众换成冀南票流通使用。对携带法币、关金券出入境的,则须有关机关证明才能放行。政策执行一段时间后,虽然有的地方又一度出现了“以物易物”的交易,但各级政府及时加以制止,组织货物运销调剂市场,平抑物价,保证冀南币顺利推广。1946年1月边区政府宣布冀南币加印“太行”“太岳”“平原”字样的地名券一律在全区内等值流通,不再发行地名券。到1946年6月以后,冀南币逐步统一了全区的货币市场。
晋冀鲁豫原来财政收支充裕,后因随着刘邓、陈谢大军南下,陈粟兵团转移到冀鲁豫区,军需供给增大,财政收支下降,亟需发行货币以解决短期财政困境。边区政府有力控制冀南币发行节奏,有节制地增加发行量,并实时注意平稳市场物价,稳定币值,扩大和巩固本币市场。1946年,冀南币发行量为331亿余元,比1945年增长8.4倍,19.54%用于军政费用。1947年,冀南币发行量为688亿元,翻了一番,军政开支占到68.46%,强有力地支持部队内外线作战。
太岳区发行商业流通券,作为临时货币填补冀南币的流通短缺
上党战役后,太岳区的面积迅速扩大,由抗日前管辖38个县,扩展为43个县。区域增大、人口增多,用于流通的冀南币极度短缺。为避免因货币供应不足而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进而影响到军需给养,1945年10月,太岳区行政公署经济局决定发行商业流通券,同冀南币等值流通。商业流通券主要是通过供给军队、财政和支持生产贸易而流通入市。商业流通券的券别有壹元、伍元、伍拾元、壹佰元四种面额。为加强向群众的宣传,促进商业流通券使用,在商业流通券票券背面印制如下告示:此券业经晋冀鲁豫太岳区行署批准发行,并布告全区境内所有纳税、交易、还债一律通用;此券规定每元当冀南银行(太岳版)票壹元,并得与冀南银行票相兑换;此券以太岳经济局及其所属盐业公司、工厂、商店之全部财产作为基金,并由太岳区冀南银行作保证。商业流通券到1946年12月收回,共发行2.8亿元。
太岳区经济局商业流通券伍拾圆
实现与兄弟解放区货币的交流与兑换
1947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批准的华北财经会议报告中,明确各解放区货币兑换比价:
1.晋察冀边币与冀南银行币兑换比价10:1(1948年4月15日开始执行)
2.晋察冀边币与冀南银行币和北海银行币兑换比价10:1:1(1948年10月5日开始执行)
3.西北农民银行币与冀南银行币兑换比价20:1
4.西北农民银行币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兑换比价2:1(1948年11月20日开始执行)
5.冀南银行币与华中银行币兑换比价1:1
6.冀南银行币与陕甘宁贸易流通券兑换比价1:20
7.冀南银行币与陕甘宁边区银行币兑换比价1:400
按照以上比价,各解放区货币实现互相流通。兑换比价主要依据当时各解放区货币购买力调查结果确定。如根据1947年4月14日用1元冀南币买到的东西需用约10元边币,确定晋冀鲁豫的冀南币与晋察冀边币比价为1:10。
此外,为贯彻华北财经会议关于解放区货币“相互支持、一致对敌”的原则,1947年下半年,在太岳区与吕梁接壤地区建立双方货币混合市场,冀南币、晋察冀边币的混合市场达10处,混合带区域东西长96里,南北宽10里左右。在混合市场内,群众都可使用、兑换双方货币。市场设有若干兑换所,兑换牌价依据两区主要商品价格指数、市场比价和供求情况三个条件确定,汇差实行定期定额清偿。解放区货币迈出了实现统一大业的第一步。
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合并成立华北银行,冀南币成为华北解放区的本位币
1948年4月17日,冀南银行总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共同发出通告,宣布两行在石家庄联合办公,冀南币和晋察冀边区银行币以固定比价在华北解放区流通。不久,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停止发行,冀南币成为华北解放区的统一货币。1948年5月,中共中央华北局成立,统一金融的条件业已成熟,1948年7月22日,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奉命合并组建华北银行,南汉宸担任总经理,胡景沄、关学文为副总经理,“华北财办”的人民银行筹备组工作合并到华北银行总行。华北银行成立后,并没有再发行新的货币,确定冀南币为本位币流通整个华北解放区,流通区域包括太行、太岳、冀南、冀中、冀鲁豫、晋中等行政区,34个专署,277个县、市。为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华北银行作出规定,各分行、出入口行、联办,均由总行直接领导,地方政府和党委只有监督和建议权。
冀南币维持了相对稳定的币值和购买力。冀南币是发展生产与对敌斗争的重要武器。自1939年开始发行到1948年停止的九年间,保证军需,是冀南币发行的首要任务,同时兼顾繁荣经济和稳定物价。到1948年6月,冀南币发行总量达到1974.1亿元,比1940年年底增加6645倍,比1945年年底增加54.8倍,物价上涨22倍,每元购买力相当于1945年0.042元。在激烈的战争环境中,晋冀鲁豫解放区货币发行管控已相对稳固,特别是与国民党法币、金圆券相比,发行增长量和通胀程度更为稳妥温和,法币从1937年6月到1948年8月改为金圆券时,发行额从14亿元增加到660万亿元,增长47万倍,国民党统治区物价上涨492万倍。邓小平同志曾感慨:“太行山物价之低,在很长一个时期为他区所不及”。根据1947年10月华北财经会议规定的各解放区货币兑换比价,冀南币对晋察冀边币升值8倍,对西农币升值4倍。
华北银行奉命合组为中国人民银行,冀南币完成历史使命,退出流通领域。1948年秋冬,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相继展开,到年底,战略决战胜利在即。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大战略区货币的布告,宣布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地址就设在了华北银行总行处,任命南汉宸同志为总经理,胡景沄同志为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的资产准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基金及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全部资产,明确人民币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大解放区的本位币,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一律流通使用人民币。逐渐收回原来的冀南币、晋察冀边币、北海币、西农币,未收回前,各解放区地方币按固定比价流通。具体的比价为,人民币对冀南币和北海币为1:100,对晋察冀边币为1:1000,对西农币及陕甘宁贸易公司流通券为1:2000。
为庆祝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和人民币的发行,《人民日报》于1948年12月7日发表社论,文章指出:“我们的货币统一,是为了使我们的货币制度更简单、更巩固;是为了更便于物资交流和经济发展,完全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的。因此,可以预料新币的发行必将促成各解放区市场的更统一、更繁荣”。
冀南币流通时间较长,数量较多,覆盖面较广,人民币发行流通后,冀南币很长一段时间处于与人民币混合流通中,后来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业务活动、广泛组织专人收兑等方式逐步收兑完成。1949年,冀南币已基本退出流通,人民币成为华北解放区的主要货币。(总编著:濮旭)
(责任编辑:蒋泽然;栏目负责人:刘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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