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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十年 人民金融”主题征文|双碳目标下,政策性银行更好践行绿色金融的探析

  • 分类:绿色金融
  • 来源:中国进出口银行
  • 作者:韩梦梦
  • 发布时间:2022-09-1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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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绿色金融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起源于西方传统发达经济体,伴随着低碳经济产生后受到各国关注,已逐渐成为各国主要的金融发展模式之一。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但伴随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推动,近年发展迅速,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已构建起绿色金融体系基本框架,绿色金融市场正式形成。2020年,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做出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标志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迈入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由于绿色金融行为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且收益较低,这与政策性银行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国家战略方针”的方向相契合,因此政策性银行在绿色金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探析在双碳目标下,在“十四五”启航之际,政策性银行如何更好践行绿色金融,为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提出参考性建议。

“非凡十年 人民金融”主题征文|双碳目标下,政策性银行更好践行绿色金融的探析

【概要描述】绿色金融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起源于西方传统发达经济体,伴随着低碳经济产生后受到各国关注,已逐渐成为各国主要的金融发展模式之一。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但伴随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推动,近年发展迅速,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已构建起绿色金融体系基本框架,绿色金融市场正式形成。2020年,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做出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标志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迈入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由于绿色金融行为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且收益较低,这与政策性银行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国家战略方针”的方向相契合,因此政策性银行在绿色金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探析在双碳目标下,在“十四五”启航之际,政策性银行如何更好践行绿色金融,为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提出参考性建议。

  • 分类:绿色金融
  • 来源:中国进出口银行
  • 作者:韩梦梦
  • 发布时间:2022-09-1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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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金融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起源于西方传统发达经济体,伴随着低碳经济产生后受到各国关注,已逐渐成为各国主要的金融发展模式之一。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但伴随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推动,近年发展迅速,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已构建起绿色金融体系基本框架,绿色金融市场正式形成。2020年,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做出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标志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迈入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由于绿色金融行为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且收益较低,这与政策性银行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国家战略方针”的方向相契合,因此政策性银行在绿色金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探析在双碳目标下,在“十四五”启航之际,政策性银行如何更好践行绿色金融,为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提出参考性建议。

 

  一、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末,英国官方首次提出“低碳经济”,绿色金融伴随着低碳经济产生并逐渐受到各国关注。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基建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

 

  绿色信贷是一种对传统金融服务中的借贷活动提出“绿色”要求的新工具,具体指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引导贷款资源向绿色环保项目倾斜,并向绿色产业提供适当利率优惠;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旨在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支持国际绿色产业的重要金融工具;绿色保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分散环境风险而对其投保,让保险公司承担企业损失的经济手段;绿色证券指上市公司在证券融资的过程中需环保部门审核,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目前绿色金融的关注更多聚焦在绿色信贷方面。

 

  我国绿色金融以政府为主导,系统化推进制度建设、市场发展和工具创新,并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重要示范。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牵头制定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我国成为全国首个由中央政府推动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随着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品体系和绿色激励制约机制“四大支柱”的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已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我国已逐渐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重要倡导者和引领者,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信贷余额已超过10万亿元,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在绿色金融标准方面,正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原则,稳步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二、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各国绿色金融发展程度各异,起步最早、影响力更大的国家来自传统发达经济体,如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全球绿色金融标准亦主要由上述国家倡导成立。西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遵循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标准是赤道原则(EPs)。赤道原则是由国际金融公司(IFC)联合十家银行共同推出,旨在指导金融机构在授信过程中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套方法,虽未从绿色贷款分类或管理角度进行阐述,但对后续信贷全流程管理起到深远影响。近年,新兴市场国家绿色金融蓬勃发展,其中亚洲为翘楚。

 

  我国绿色信贷发展最早可追溯到1995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绿色信贷体系,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办法举措、保障措施上都取得丰富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十九大报告中,发展绿色金融的相关表述进一步完善,明确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把“发展绿色金融”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2020年,中央提出了3060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彰显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央行工作会议也提及“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与整体金融体系类似,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信贷在社会融资体系中占比较高,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最重要领域之一。近年,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和体系不断完善,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我国绿色信贷主要标准包括银保监会《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人民银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在后疫情时代,绿色金融成为我国经济绿色复苏的重要手段,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从短期看,有利于绿色革命的投资增长是推动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效途径;从中长期看,更多考虑社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开展的绿色投资,是培育我国经济新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和持续性、走向高质量现代化发展的内在需求。

 

  三、政策性银行在绿色金融中的特殊作用

 

  绿色金融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收益往往较低,这是绿色金融发展中的一大制约因素。政策性银行不同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金融机构,更多是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国家的重大战略方针去开展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政策性银行作为政府意志的执行者和金融市场缺陷的补充者,参与绿色金融符合银行自身的定位,能够有效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近几年,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已经有了积极探索和成果。以我国A政策性银行为例,该行围绕主责主业,持续加大信贷结构调整,不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助力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重点支持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建设;大力推进制造业企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积极支持绿色贸易,服务绿色企业走出去和产品进出口。A行根据自身职能定位,紧密围绕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优化内部政策体系、倾斜信贷规模,发行“一带一路”绿色债券,积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项目,为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A行严格按照控制“两高”行业资产规模,精准支持其中的煤炭清洁利用和安全保供等领域。A行积极布局碳金融业务,为重点碳排放企业量身定制碳配额质押绿色金融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盘活企业资产,助力企业节能减排和绿色转型。

 

  四、政策性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不足

 

  虽然政策性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进行了较多卓有成效的探索,但绿色金融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对政策性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及更加精细化的标准。目前,发展中主要存在的不足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流程管理方面,信贷流程管理有待细化。尚未按照不同行业类别制定不同尽职调查清单,尚未针对特殊客户群体确定补充清单,暂未建立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研发的绿色通道等,尚未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服务部门和管理团队,导致管理缺乏系统性。

 

  二是产品价格方面,产品结构及成本有待优化。绿色金融产品的种类相对单一,产品创新程度低,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仅局限于原生性绿色金融产品,衍生性绿色金融产品还属于空白。绿色信贷产品的价格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应充分利用包括碳中和债在内的绿色债券,以降低绿色金融成本。

 

  三是风险管理方面,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已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需进一步细化,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动态调整。银行与环保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需进一步增强,应建立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便银行在开展绿色信贷时能够快速获取企业的相关信息,以防范客户及项目风险。

 

  四是考核评价方面,考核奖励机制有待加强。没有建立专项绿色信贷考核和奖励机制,尚未对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绿色信贷分支机构给予专项信贷规模奖励。

 

  五是人才培养方面,专业素质培养有待提高。行内在能源、化工等环境气候方面的人才短缺,导致在项目开发、审核、风险管理、贷后等环节都存在知识短板及盲点。在环境气候方面的风险管理专业性较弱,相关培训开展频率不足。

 

  五、政策性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建议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结合政策性银行的主责主业,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组织构建和职能管理。建议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将绿色金融战略纳入政策性银行发展战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完善董事会及高管层对全行绿色信贷发展的督导职能,为董事及高管层提供相关领域调研、培训支持;设立绿色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全行绿色金融业务,明确各部门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职责和作用。

 

  二是创新信贷产品及服务,优化管理流程。根据国家绿色金融发展要求,修订绿色金融指引和政策;针对绿色信贷项目建设需要,加强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充分利用包括碳中和债在内的绿色债券等渠道,降低绿色金融成本,以提升绿色金融在企业客户的吸引力;建立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为目标,推出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全系列绿色金融产品;构建针对绿色信贷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体系;提升绿色信贷审批效率,在信贷管理流程中体现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别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差异化要求。

 

  三是加强考核激励评价,细化完善绩效指标。将绿色金融纳入经营考核,设置绿色信贷考核指标,对绿色信贷考核结果优秀的经营单位给予专项信贷规模奖励、营销费用奖励和绩效薪酬奖励;研究资源配置方案,通过制定差异化政策,适当加大经济资本、信贷资源和财务资源对绿色金融业务的倾斜。

 

  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以绿色人才促绿色发展。在银行各部门增加能源、化工等环境和气候相关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管理架构。在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环节,须保证相关人员的专业资质,必要时可借助外脑。同时,在行内开展环境和气候变化相关培训,使员工加深对环境和气候风险、机遇的理解,强化意识,提升对环境和风险应对能力及业务营销能力。

 

  五是积极主动进行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开展压力测试。将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信息收集,在三查过程中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纳入报告必填项目;积极开展环境压力测试,对环境高风险领域的资产风险敞口进行定量定性评估;进行境外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积极探讨对境外授信项目采用国际管理准则的可行性与适用性,必要时可加入全球绿色金融有关规则,加强与境外项目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形成日常机制。

 

  六是完善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制定激励方案。TCFD官网显示,目前我国已有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16家金融机构成为TCFD支持者。建议政策性银行进一步完善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做好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收集和报告,研究是否加入TCFD以提升信息披露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与此同时,制定能够激励企业进行碳排放量、减排量等信息披露的金融方案,携手企业共同完成“碳中和”目标。

 

  七是积极参与全球绿色合作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议我国政策性银行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合作,以混合融资、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我国企业参与境内外绿色项目。践行国际趋同的绿色分类标准,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绩效标准,以保证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项目。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大对海外绿色项目支持力度,助力中国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中扮演重要的大国角色。

 

  六、结论

 

  当前,我国正处于疫情后加快复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十四五”启航之际,恰逢喜迎二十大召开,绿色金融发展使命重大,肩负着绿色复苏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是金融强国的必然选择。双碳目标下,我国政策性银行必将聚焦主责主业,牢记“国之大者”,着力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创新探索,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绿色金融蓬勃发展,携手国际社会共同守住“绿水青山”和地球家园。(作者单位:中国进出口银行)

 

(编辑:蒋泽然;责任编辑:潘思琪;栏目负责人:刘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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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6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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