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5000多万元 原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票据中心总经理受审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8-05-0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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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原上海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票据中心总经理邹某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受贿金额为人民币5256.13067万元,美元2万元。
涉嫌受贿5000多万元 原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票据中心总经理受审
【概要描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原上海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票据中心总经理邹某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受贿金额为人民币5256.13067万元,美元2万元。
- 分类:金融警示
-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8-05-0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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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原上海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票据中心总经理邹某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受贿金额为人民币5256.13067万元,美元2万元。
被告人邹某宇,男,46岁,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票据中心总经理,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7年1月17日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被合肥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检察院批准,于2018年3月13日被执行逮捕。该案于2017年9月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并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015年2月至8月,邹某宇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和姚某某控制的深圳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资产管理业务期间,邹某宇以帮助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息差给果据公司为名,多次让姚某某转款共计7144.836659万元到其指定的多个银行账户。
其中5000万元于2015年4-5月被邹某宇出借给其朋友王某某;256.13063万元经层层转账于2015年6月30日被转至邹某宇的妻子的银行账户。
2015年7月,被告人邹某宇到美国旅游前,收受姚某某所送2万美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邹某宇身为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256.13067万元,美元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邹某宇对于收受姚某某所送的2万美元供认不讳,并辩解称是朋友间的人情往来。对于借给王某某5000万人民币,邹某宇则表示是姚某某转账借出,自己并未参与。而转至妻子账户的256.13063万元,邹某宇表示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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